“赵根大”为多少人挡了道德子弹?
常州一名游客参加台湾旅游时,在岛内北海岸知名的野柳地质公园的岩壁上刻下“中国常州赵根大”,消息不胫而走之后,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社会各界对“赵根大”的谴责不断。记者联系上赵根大,证实他确曾做出刻字一事,并且赵根大本人公开向社会道歉。(4月2日《扬子晚报》)
在公共设施上刻字,肯定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对此进行谴责,没有什么错。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思考:虽然诸如此类的事情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但每每当我们对此进行隆重而深刻的反思的时候,总是与事情发生地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譬如前年的华尔街“骑牛”事件,再之前的香港迪士尼开园。仿佛随着场合的不同,我们的陋习也随时有放大或缩小可能。
一个可以理解的原因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公众素质不同,而导致对陋习的容忍度不同。譬如我们都知道,虽然同为陋习,但香港和台湾地区较之大陆,可能更不能接受“在岩壁上刻字”这样的事情,因而才会有更高的关注度,电视台才会郑重其事地进行报道。
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源于我们自身的一种极微妙的心理。你丢脸可以,但你不能丢到外面去。因为在大陆你干点不文明的事情,大家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影响力是有限的,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自在的,但你丢脸丢到台湾香港和国外去,就代表了大陆人和中国人,相当于绑架了我们所有人的形象和名誉。所以,我们得群起而攻之,与你划清界限,以表明我们都是文明人,只有你是“丢脸的”。甚至于我们谴责得越厉害,越能表现我们对陋习的深恶痛绝。
这种通过网络表现出来的道德景象,其实是很虚假的。一个赵根大真的可以承担起“有损大陆游客的形象”之重责吗?我们的道德现状能从谴责赵根大中得到提升吗?我们得承认,无论是文明的演进,还是道德的养成,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得明确一个共识:陋习就是陋习,无论在哪里发生,都是同样“丢脸”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不小心“丢脸”丢到台湾去的赵根大,其实是为许多个“赵根大”挡了道德子弹,而很可能,这其中就有某个义愤填膺的网友。
到此一游,扬我国威!
刚看到一新闻,说是一位叫做赵根大的赴台游客惹了点麻烦,因为他在台岛北海岸知名的野柳地质公园的一块岩石上刻下了六个简体大字“中国常州赵根大”,令岛内媒体哗然,招网友声讨,最后当然也令当事人自感惭愧和后悔。
这事要是搁在一年多前,我也会觉得不好意思,替这位同胞害羞。但现在我看完新闻后,皱着眉瞄了一下报纸的日期,确定是4月2日而不是4月1日愚人节的愚人新闻。可见我对这新闻是不大感冒了,甚至也有些气愤,但跟一些网友不一样,我气愤的是,今夕何夕?这事错了么?赵根大赵兄惭愧个啥?多少年来,我们游山玩水,观景览胜,兴之所至,乱丢乱画,毫不拘谨,好不潇洒。这就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习惯与风度呀,凭什么要拿别人的标准来为难自己、否定自己?要较真起来,我还看不惯那些连一片香蕉皮都不敢丢的游客呢!
原本我是没底气说这番道理的,坦白讲,我甚至该承认我其实没智商自个弄通这番逻辑。曾几何时,我对于我们同胞在境外旅游却遭对方教训说不文明没教养,也是脸上挂不住,心里受不了,但回个嘴又觉得词穷理屈,一度只好打算服输认软,索性去向人家学学所谓的文明课程。可是前两天,我也是从报纸上读到一句话,那是我们的一位领导干部讲的:“(中国人)喜欢聚众、喜欢大声说话。你看,在机场里、餐厅里,大家聚一块说话的,都是中国人。可这就是一种习惯,我们还看不惯外国人那种小声嘀嘀咕咕、当着面还要相互咬耳朵呢。”顿时我五雷轰顶、茅塞顿开,大感任督两脉大小周天瞬间打通,一种久违的扬眉吐气充沛心头。
毕竟,我们可以说不已经好多年,而且,我们现在还可以任意不高兴。不高兴只是口语,我记得中学学过文言文,说什么天子之怒、布衣之怒,都威力好大。如果十三亿人一怒,那还得了。所以,我的习惯我做主,我的习惯我自豪,无论是裹小脚,还是留辫子,或是抠脚丫子,还是随地大小便,谁敢啰嗦就让谁不自在。甚至我受到启发,还愿意对这番道理再做补充:为了表示真正的公平,我们也欢迎别的人皈依到我们的生活习惯中来。至少,倘若你来我们这里做客,竟然也能够有样学样地排队插队、乱穿马路、厕后不冲、随意吐痰…… 那我们会恭维你三个字———“中国通”。当然我们也期待你能投桃报李,夸我们一句“热情好客”。
说了那么多,无外乎是想斥责那些批评我们四处留言“到此一游”的声音,不要吃撑了没事干;同时更要劝解那些对此还在惭愧反思的同胞,我们的国家已经崛起,我们的生活习惯也应该同步翘起,与时俱进。如果以前说在境外大声喧哗是给国家丢了脸,那现在各种形式表达的“到此一游”都是扬我国威。更何况,台湾岛,那是我们中国自古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在自家地里还不让放松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