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魔戒》读书笔记 最近又看了一遍我喜欢的书《魔戒》,这本书真是百看不厌,它的情节精彩,语言生动,还有着深刻的道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此书拥有自己的神话和语言,可见托尔金(作者)当时对这本书报有什么样的态度。这可不是中国那些不入流的魔幻著作可比,它是魔幻著作的鼻祖。 这本书讲了一个为生存和光明誓死抗争的故事。讲了一个天真的霍比特人男孩弗罗多继承了一枚魔戒,却发现它是索伦铸造的至尊魔戒,是用来克制精灵三戒的,当时的中土世界已千疮百孔,恶龙摧毁了矮人七戒,人类九戒已被控制,在巫师米斯兰达的指引下,霍比特人和矮人,精灵,人类,巫师组成了远征队,去末日山摧毁魔戒。而这枚戒指拥有强大的腐蚀性,能奴役人的心灵,而索伦的戒灵骑士已经出发,去阻止远征队,这是一场异常艰难的远征。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1个道理,一是不论是什么人都有可能在关键时刻产生作用,正如魔戒前任持有者咕噜,它已经被腐蚀,心灵扭曲,只想找回魔戒,可是若是没有它,弗罗多就不可能摆脱至尊戒,它甚至会成为下一任索伦。这难道不是咕噜在发挥它特定的作用吗? 我喜欢这部书的原因还有我它拥有自己的语言和神话,像淡各瓦文字和如尼文,龙文,魔多文等都在这部书中产生,在这本书中,作者赋予了elven(精灵)长生不老的能力,赋予了矮人一族精良的锻造能力,揭露了人类贪婪的本性,正是因为贪婪,人类的魔戒才会被利用。作者写出了一个世界,而不是一个故事。这不像中国的那些小说,没有创新,只会抄袭,魔戒正是应为它的新奇和精彩才震古烁今的。 我期待有一天中国作家也能写出这样的魔幻巨著,它能孕育美感,如冰冷的生铁灼烧起来。希望不要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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