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大“自闭少年”杀人案的思考
初一9班 胡可涵
2016年3月27日,川师大的藤刚杀害了芦海清。而杀人者,是个自闭症儿。至于杀人动机,谁也不知道,只可以通过猜测。毕竟,心理疾病谁也没办法。
一个自闭症儿自杀过两次,父母却仍不让他去看医生并隐瞒学校,只为孩子可以考上大学,美其名曰“对孩子的未来不好。”而芦海清只是一个乐观的受害者。对于隐瞒学校的事,藤刚的父母不负责第解释道:“他平时都很乖,高三时也好了。”对于没带孩子去看精神病,他们又美其名曰“我们不愿意儿子将来背上个精神病的标签”
这不是父爱母爱,而是对孩子的道德绑架!而受害着不仅是芦海清,还有藤刚。倘若他见了精神病医生,他也不至于要杀人见血了吧,也不至于让一个无辜的人死了。这种肤浅的爱,让两个年轻人失去了生命和生活。
藤刚为什么要杀人,我的看法是--以杀人来给自己戴上罪名的间接性自杀。
精神病人有精神病人的活法,若是精神病好了,也应象正常人生活。但是,社会把精神病人当撒旦一样,见了就躲,不把精神病人当人看,精神病人不能上学、不能工作、不能上飞机轮船......这也算是精神病的“特权”了。哪怕真正没有心里障碍了,也有所谓的“后遗症”。
社会的歧视和父母的真心假爱的攻击,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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