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课时(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晚自修)
内容 古代诗歌阅读与鉴赏·训练一(见《专题2》书第1页)
步骤
一 学生习题,教师巡视,督促学生思考,收集焦点问题
二 教师重点讲解
第1题【选诗】
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刺史[1]
城上高楼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共来百粤文身地,犹自音书滞一乡。
注释:
[1]柳州,今广西省柳州市;漳,在今福建省龙溪县;汀,今福建省长汀县;封,今广东省封开县;连,今广东省连县。
简析:
这是诗人被贬后怀念友人之作。诗中既有自身的叹喟,更怀念与自己命运相同的几位友人,流露的是对压制势力的愤懑,但又巧妙地运用了诗的艺术手段,是一首抒情与写景相契的上等好诗。
【质疑讨论】说此诗表达了诗人忧谗畏讥,是不妥的;此诗表达的应该是诗人柳宗元愤懑之情。
第2题【选诗】
房兵曹胡马诗
作者: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大宛】今苏联乌兹别克费尔干纳盆地。产名马,尤以汗血马(汉称天马)著。
【竹批】古以两耳尖锐为良马
【质疑讨论】认为最传神的字是“批”与“人”固然可以,但把“腾”看成传神的字也未尝不可,从某种意义上,它可能比“入”更好:“入”字通过人的主观错觉,来写马奔跑的快,传的更多的只是描写对象的神;而“腾”,不但写出了马飞奔腾跃的神速,还把骑马人的那种随着奔马腾空而起的快感写出来了,更加传神。
第3题【选诗】
山中与幽人对酌
李白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质疑讨论】说第二句采用反复手法,极了了饮酒之多之酣畅,这没错;但说它具体展现了对酌的细节,生动地再现了诗人与幽人那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情景,也没有不对。
第4题【选诗】
题长安壁主人
张谓
世人结交须黄金, 黄金不多交不深。
纵令然诺暂相许, 终是悠悠行路心。
【注释】这首诗,诗人用精警的语言,揭露了中唐以后世风日下的情形。世俗社会“友谊宝塔”完全建筑在黄金的基地上,没有黄金这块奠基石,马上就会垮台。黄金成为衡量世人结交的砝码:这边黄金不多,那边交情跟着不深。两者恰好构成正比例。诗的开头两句就是揭露出金钱对人情世态的“污染”。诗题中的长安壁主人,是典型的市侩人物。作为大唐帝国京都的长安,是中外交通的枢纽和对外贸易中心,“丝绸之路”的集散地。中唐以来,工商业,尤其是商业特别兴盛。在繁荣热闹的长安东西两市场里,麕集着形形色色的商品和各种奇珍异宝。黄金作为商品流通的手段,在这花花世界里神通广大。而长安又是全国政治中心,随着朝政的腐败,趋炎附势,钻营逐利的现象更为突出。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出现长安壁主人这类人物是并不奇怪的。诗的后两句:“纵令然诺暂相许,终是悠悠行路心。”形象地勾画出长安壁主人虚情假意的笑脸和冷漠无情的心。别看他口头上暂时相许(“然诺”),只不过是表面上的敷衍应酬,根本谈不上什么友谊,他的心,象路人般冷淡。“悠悠”两字,形容“行路心”,看似平淡,实很传神,刻画世情,入木三分。
【质疑讨论】对这种人如何看待?作为一个探讨性的开放问题,则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比如如果这个人原本就是一个在生存线上挣扎过来的人,始终生活在恐惧与不自信中,那么更应该对其给予同情,帮助他找回丢失的做人的尊严;而一味的斥责蔑视,其实只表现了一种浅薄的道德优越感。
第5题【选诗】
华子岗
落日松风起,还家草露晞。云光侵履迹,山翠拂人衣。
【注释】裴迪是盛唐山水田园派诗人之一,是王维最好的朋友。后来,王维隐居于蓝田(今属陕西)辋川,与裴迪“浮舟往来,弹琴赋诗,啸咏终日”。辋川别墅有华子岗、竹里馆、鹿柴等名胜多处,王维与裴迪各赋五言绝句二十首,互为唱和,以歌咏其优美景色。《华子岗》即是其中之一。这首诗,诗人以“还家”为线索,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把落日、松风、草露、云光、山翠这些分散的景物,有机地联缀成一幅有声有色、动静相宜的艺术画面,着墨不多,而极富神韵。诗的前两句写落日、松风和草露,连用两个动词,一“起”一“落”,把夕阳西下、晚风初起的薄暮景色,勾画得十分鲜明,使读者仿佛看到夕阳倚着远山慢慢西沉的景象,听见晚风掠过松林的飒飒声,初步领略这大自然的美好风光。“还家”与“日落”相应,不仅点出了诗人已游览多时,而且也画出了作者游兴未尽、漫步下岗的悠然自得的形象。以下,随着作者“还家”的足迹,进一步展示了华子岗的优美景色。深山高岗之上,本是云遮雾绕,水气蒙蒙,春夏季节尤其如此。但现在是天高气爽的秋日(王维同时写的《华子岗》有云:“连山复秋色”),又加上松风吹拂,落日照射,水气蒸发很快,那青草上的露水早已挥发殆尽了,故说“草露晞”。诗人脚踩在这些干了的山草之上,感到特别轻柔细软,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质疑讨论】用散文句改写此诗,可是这样写——
夕阳在松林晚风吹起的时候,追随着回家者的步履;草木在露水晒干的时候,牵扯着回家人的衣襟。
此诗的手法是移情于物,不说自己留恋山景,却说山间的夕阳草木不舍自己的离去;这样写确实巧妙。有如杜甫的《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第五课时(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晚自修)
内容 文言文阅读·训练八(见《专题2》书第45页)
步骤
一 学生习题,教师巡视,督促学生思考,收集焦点问题
二 教师重点讲解
【选文】柳宗元《驳复仇议》
【原文】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圭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对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昔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世。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音厌)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难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注释】
天后:指武则天。伏:表示敬畏的词。
陈子昂:( 661—— 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县) 人,唐初杰出诗人、文 学家。二十四岁中进士,曾任右拾遗之 职。
旌其闾;指在徐元庆的家乡立牌坊或赐匾额予以表彰。
令:律令。典:法典。
潜:超越本分。
刺:侦察调查。谳:审判定案。
州牧:一州的长官。
戴天:共同生活在苍天之下。语出《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 共戴天。”枕戈:头枕武器。《礼记·檀弓》孔子说“居父母 之仇”,“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这几句话引自《周 礼·地官》“调人”条。调人:官名。《春秋·公羊传》:相 传是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著的一部解释《春秋》的书。引文见 《公羊传》定公四年。
【解题】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今陕西渭南县)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音韵)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大,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入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译文】臣从记载上看到天后在位的时候,有个同州下圭人叫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县吏赵师韫杀害,终于能够亲手杀死父亲的仇人,然后自缚其身,投案认罪。当时谏臣陈子昂提出建议:主张将他处以死刑,而后在他家乡予以表彰;并且请求将这一案例载入律令,永远列为国家法典。臣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礼”来说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儿子的不应复仇而复仇的,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刑”的根本作用,也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刑”的规定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官的,杀害无辜之人,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礼”与“刑”的本质相同,而具体运用的对象和方法却不一样,表彰和惩处是不能同时运用到一件事情上的。惩办应当表彰的,这就叫滥杀,是严重亵渎刑法的尊严啊;表彰那应该惩处的,这就叫错赏,是严重破坏礼仪的规范啊!如果以这种做法来宣示天下百姓,传给后代子孙,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弄不清前进方向了,避免祸患的人就不知怎么处世了,用这个建议来做为国家的法典,行吗?
圣人的原则是彻底弄清事理以决定赏罚,根据情由来正确地加以赞扬或贬斥,统一于一个标准而已。假使调查审理了事情的真假,辨明了它的是非,研究了事情的发生而探求它的起因,那么“刑”与“礼”的运用,就能明确地加以区别了。为什么呢?假如元庆的父亲,没有犯下违背国法的罪行,师韫对他的诛戮,只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怨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对无辜的人加以迫害。州里的长官不去追究他的罪行,刑部的官员不去加以责问,上下都蒙骗包庇。冤屈的呼叫充耳不闻,而元庆能够认为和杀父的仇人一起活着为耻辱,以为身带武器时刻准备报仇是合乎礼义,想方设法,来刺穿仇人的胸膛,正直坚强,严格要求自己,即使丧命也不遗憾,这正是遵守礼而实行义啊。执政的官员应该惭愧,向元庆道歉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去处死他呢?或许元庆的父亲,确实有罪,师韫对他的诛戮,不违背国法。这就不是死在官吏的手中,而是死于国法啊。国法难道可以仇视吗?仇视天子的法令,而杀害奉行法令的官吏,是骄顽凶横、犯上作乱啊。逮捕他并处以死刑,正是用以明正国法,又怎么能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议状中说:“人必定会有儿子,儿子也必定有双亲,因为爱自己的双亲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状态谁来解救呢?”这是太不明白“礼”了。“礼”所说的仇,是怀着冤屈悲痛而无处申诉啊,不是指的犯罪违法,陷于死刑之中。若说:“他杀了人,我就杀死他。”不去评断是非,不过是欺负孤单力弱的人罢了。这违反经典、背离圣人的教诲不是太过分了吗?《周礼》说:“调人的职务就是负责处理人们之间的怨仇的。”“凡是杀人而符合义的,便命令死者亲属不许报仇,假如报仇使处死。”“有为报复而杀人的,全国的人都仇视他!”又怎么会发生因爱自己的父母而互相仇杀的事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罪不当诛而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罪合该死;儿子报仇,这是会引起不断地互相仇杀的行为,虽然报了仇但却消除不了祸害。”现在如果能采取上述原则来审断双方的相杀。就符合礼了。
况且不忘父仇,是孝;不惜一死.是义。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规定,尽了孝道并为义而赴死,这一定是个通达事理而明白道义的人。通达事礼明白道义的人,难道他会把王法看做仇敌吗?陈子昂反而主张把他处死,亵渎了刑法,败坏了礼义,它不能列为国家法典,是十分清楚的。
请求把我的议状,附于律令之后。有审理这类案件的,不应当按照以前陈子昂的意见去做。谨对此提出上述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