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校园欺凌事件又搅动人心。有人撰文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来说惩处是最好的教育。对校园未成年人的欺凌必须零容忍!呼吁必须狠狠打击,绝不手软,关得他天昏地暗,打得他满地找牙,罚得他倾家荡产,让他知道羞耻,知道疼痛,知道害怕,知道敬畏,这样才一辈子忘不掉。对欺凌者来说,这自然是一种严厉惩戒。更重要的教育意义在于,更多校园里的孩子害怕了,产生欺凌其他孩子的念头会被吓阻,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受到鼓励,为所欲为。他们在做出欺凌行为之前,一定也会掂量掂量欺凌后果,一旦人性中的恶被遏制,善就会成功长出来。我们建议国家一定要旗帜鲜明的立法保护,使得校园欺凌有法可依,打人者必被打,害人者必自害,才能狠狠刹住欺凌之风,让每个在校园里的孩子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让绝大多数的孩子免于恐惧的自由需要建立防控疏导和惩治体系,不要再以宽容大度给孩子机会让孩子悔改把更多的孩子置于惶惶不可终日境况。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与基础》一书中曾指出,当我们用冷静和客观的眼光来观察人类社会时,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种恃强凌弱的情形。恃强凌弱在人类社会中是很普遍的,以致我们习以为常,无论是成人社会,还是儿童之间都存在这种现象。我们重温一下鲁迅的话:“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我们谁都不是绝对的强者,我们都是羊,但我们可能也是凶兽。能遏制我们里面恶性恶行的靠信仰、靠良知,也要靠法治。这个世界恃强凌弱者甚至无人悔改恶行,各人转奔己路,真如马直闯战场。 所以需要整个社会有惩戒恶行的共识。前不久,一群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为群殴、欺辱同学而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而当事人之一翟云瑶直到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她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因为同样的群殴行为,在美国加州被定性为“酷刑折磨”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