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不能做的9件事
2008-01-24 14:46:14
周可
前段时间期末考试,我那两门课的考场坐得满满当当,和平时上课相比,至少多了一半陌生面孔。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平时虽然很多学生夸我的课讲得如何如何好,他又是如何如何喜欢,其实,他们这多半是在很客气地说着一个“传说”(你看,这些孩子还是比较有礼貌的吧,知道周老师我喜欢听什么话),但我知道,真正到了他有事的时候,比如睡懒觉、上网、泡妞、逛街以及会朋友什么的,首先牺牲的,还是我的课。因为我上的那些课,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课,而且,他们对我的课其实也并不是很满意,加上我又一贯不点名。这些想起来虽然有一点点伤心,但还不至于逼得我很没风度地要起用考勤点名这一昏招来确保我所教课程的学生到堂率。周老师我在大学讲台上站了20多年,已经有点老油条的味道了,这点雅量,还是有的。
周老师这段时间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然不是因为在考场上见到了一堆一个学期几乎从未谋面的学生,而是因为前一阵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两位同行艾老师和杨老师惹了点事,越闹越大,成了公共事件,于是,顶着老师名号的我也就很自然要被学生追问“您对此如何评价”这样一类问题。艾老师和杨老师的事我没有亲历,不知真相,不明就里,所以不便就事论事地评论,倒是由此引发出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到底应该遵循一种什么样的行为规范之类问题的通盘思考,归纳一下,竟然是恰好十条,但顾忌跟一般的所谓“十诫”雷同,有形式主义的凑数之嫌,故取消一条——“不要让学生做家务”(现在大学里让本科学生给自己扛煤气罐一类的事情基本上已经没有了,而研究生为自己老板打小工一类的情况,通常也因为研究生多半能从各类项目中得到一些具体的实惠而变得很平常),而现在留下的9条,也暗指其无穷多之意——做一个老师,不应该做的事情何止9条。
需要说明的是,这9条,是仅就教师这一职业的行为规范而言的,而且只是一些基本规范,第一,不涉及对学问上的硬性要求,一般来说,一个人只要在某个学问领域的学识能够高过学生的一般水准(不排除个别天才学生比老师强的可能性),理论上就具备了做一个老师的资格,如果学问特别好,又口才好,且幽默风趣,那就基本上是学生的福分。第二,我的这个十诫也不涉及一般做人的道德要求。理论上说,干好一个职业,比起做人来,应该是相对容易一些的。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道理,人类迄今为止的发展史上,应该还没有出现过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好人,任何人,不管再完美,都有缺点和道德上的瑕疵,所以,在做人方面做得不是很好,只要不违法,大家也都会宽容点。
但是,做一个老师就不一样了,除了要遵守其各种职业规范之外,还附设了做人上的高要求。一个人可能不是什么好人,就算他书教得再好,人们也觉得他不能算是一个好老师。周老师虽然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但这个社会很操蛋,不给老师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却对其提出高出于一般职业的道德要求。所以,周老师总的看法是,做人容易为师难。但只要做到这十点,周老师我认为基本上也算得上是个合格的老师了。
不要和学生吵架
和谁吵架也别和自己的学生吵啊,那实在太没面子了——尤其是和女生吵。我怀疑,那些傻逼到会去和女生吵架的老师,如果不是变态那也一定是在家里被老婆虐待得够戗,实在是可怜。一般来说,吵架这种事情,无非因为双方意见不合或者利益有冲突再加上情绪激动失控所致,在生活中基本无法避免,也是正常现象。但发生在师生之间我觉得就不妥。老师在校园权力谱系中怎么说也是一个强势方,而且多数情况下也是一个长者,和学生吵架本来就是一种不平等的行为,明摆着有欺负学生小孩之嫌,在实力不均等的情况下,弱势一方就算再有错,也是可以原谅和接受的。
当然,不和学生吵架,并不等于说不可以骂骂学生。周老师我刚走上讲台的时候还是一个毛头小子,有时候看到台下有学生说话不遵守课堂纪律就想骂人,但那时候年纪和学生们相差也不大,胆子下脸皮薄,很难有长者之尊,故而想骂也骂不出口。后来开骂了,是因为脾气和年纪同步见长,不骂出来就会把自己憋出病的。当然周老师只在一种情况下骂过学生,就是当他们在课堂上扰乱课堂纪律破坏安静和谐的教学环境的时候。
周老师对上课没有任何别的要求,只要求如果来上课,就不能在教室里说话,窃窃私语可以,但声音大到影响我讲课或者同学听课,我警告一两次以后他还不收敛的话我就开骂,有时候骂得还比较难听,甚至连脏话都骂出来了,比如:“你他妈就是一傻逼,谁逼你来上课了你有本事跟他急去,到我这里捣什么乱?你不爱听就给我滚,来了就不许你说话。”我这样骂一句,学生基本还算给我面子老老实实地收了声。幸运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学生被骂而站出来和我对骂争吵的情况发生,就算真有,坦白地说我决不会和他在课堂上吵。
不能收受学生的礼品
坦白地说,周老师我也是一个有比较多弱点的人,虽然很多次面对送礼的学生,能基本做到不为所动,但从实招来偶尔也有几次把持不住的时候。比如,有一次是因为学生考试之后怕自己考试挂科而给我送烟,我装模作样婉拒了几下最后还是没忍住,收了。但其实周老师一贯的做法是,如果不是差得离谱,怕麻烦的周老师基本上一般改考卷时会全部放行的(事实上,我拿到这位同学礼物时回头看看卷子他其实已经过了,我抽了他的烟却没替他办事,真对不起)。还有一次没扛住的收礼,是因为一个同学说是答谢我多年给他的帮助。对于自己的这种行为,周老师越想越感到羞愧、感到可耻。虽说我收受某学生的礼品为他办事,并没有因此违反任何规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也没有伤害到其他同学的任何利益,但是这个事情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很庸俗、很恶心。为此,在这里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是要花钱去购买并且有实际用途的礼品,我一概不收。至于学生们自己动手给我做什么手工礼品表达心意,那我一定收下,留作纪念。事实上,我家里已经有不少这样的礼品,放在书柜里,看着真舒服。
顺便,周老师在这里呼吁一下,同学们不管对周老师有什么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拜托你们,求我办事时千万不要带礼物。老实说,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而周老师我意志也相对比较薄弱,看到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可能忍不住会收下。求你们别引诱我,周老师觉得,引诱人犯罪比人实际犯罪,是更糟糕的事情。只要我能办到或认为可以办的,我绝对会去做的。做事没有回报,会显得比较高尚,而就算送礼答谢也说得过去,但周老师心里觉得这真的比较龌龊。师生关系,纯洁点会更让人享受。
不要泡女学生
当然,一个女教师,也相应地不能去泡男生。周老师以前说到自己喜欢一直呆在学校里面教书的原因时,就已经说过,大学是一个花团锦簇的园子,每天每月每年都能一如既往地看到那些年轻的面孔,并且和他们快乐地厮守在一起。这里面的快乐,当然包括那些年轻漂亮女生给我带来的赏心悦目的美感。周老师教了20多年书,教过的女生自然不少,其中不乏严格审美意义上的小美女。作为一个身体和心理都还算健全正常的男人,周老师承认面对她们——尤其是面对她们主动表示她们很喜欢周老师的课很崇拜周老师这个人的时候,经常也会动动心,心里痒痒的来点小邪念。心想,如果利用这个机会搞搞师生恋,也是一件挺风雅的事情。
但周老师近水楼台这么多年都没有下手,其重要原因,除了周老师自己觉得长得不够帅,泡了女生会耽误人家之外,还因为周老师认为,师生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其中不但规定了双方的职责范围,同时也包含了某种不平等的关系设定——谁都知道,老师手里多少还是有一点点权力的。这种契约关系双方一旦签定,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到该契约的约束。如果把师生关系变成一种男女恋人关系,那明摆着就是越界行为;而且对于一个教师而言,也意味着有利用手中权力来谋取职务以外好处的嫌疑——这往小里说有占便宜之嫌,往大里说,基本上和受贿是一回事。女学生都变成女朋友了,那还不得多方呵护、多加照应,这不仅对全体学生来说不公平,对于广大男生而言,也不平等。所以,以前听说有个什么学校的男老师把班上的一个班花给泡了,结果被班上男生暴打,我只能说这真叫活该。如果一个老师真的很喜欢某个女生而不能自拔,那周老师的意见是,可以等女生毕业以后再发展嘛——当然,她如果能自己选择主动退学那就更好了——如果你还忍心看到她出此下策的话。
不要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
从做学问的角度看,一个老师应该达到的最高精神境界,周老师想也无非是陈寅恪所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来对自己而言,不能照本宣科地当教科书的传声筒,课堂所讲,除一般常识外,所讲当出于独立所思;二来对学生而言,也不能以诸如“他们还很幼稚,他们的思想还不成熟”、“他们还处在打基础的阶段”等说法为由,而剥夺其独立思考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这样的道理,对于一个智力水平已经达到做老师程度的人来讲,相比谁应该都懂,但是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做起来还真的不容易。比如上课的时候,我经常对自己就一些学问或社会上的问题发表的某些所谓“独到见解”感到很是得意洋洋,心想学生也一定会同意和接受,也完全应该同意和接受。当学生偶尔表达了他们的不同意见的时候,我也会本能地有点不爽(他们不会当场站出来向我表示异议,而是在下面给我发短信申诉不同意见),但我知道,在今天这样一个傻子才思考的时代,还能有那么为数不多的几个同学,愿意很幼稚地去独立思考一些既非生存又非发展而仅仅是学问上的无聊问题,真是很难得的事情。
我固然觉得自己在课堂上讲的东西,几乎句句是真理,但如果学生觉得不对劲,我会尽量大度包容,就算他在考试答卷时向我发难——这样的学生还真有不少,只要不是胡说八道,我也一律算对;而如果学生真的喜欢上了我所讨厌的一些学者的傻逼观点,那我也只能暗自垂泪,怪只怪自己太没才了。
布卢姆发现美国大学的国情,是“学生的背景千差万别”,所以,“相对主义”和“对平等的忠诚”是那里的校园意识形态。而中国的情况则不同,经过十二年中小学应试教育上来的学生几乎都是一个模子铸造出来的,所以,在今天,所谓“不要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所涉及的已经不是什么学术民主的问题了,其必要性乃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爱思考的习惯。这时,我想到的是鲁迅笔下狂人的哀号:救救孩子!
不要点名
严格说,周老师我并不是说做老师的,一概都不应该点名。中小学我认为还是要点名的(实际上我们的中小学基本不用点名,那是另外一回事)。因为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学校有义务提供教育的机会,学生也有义务接受,加上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多方管束一下,还是有必要的。但到了大学,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应该也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校方再去利用手中的权力管束他们,我认为是基本上就是一种压迫,是对成年人自由意志的剥夺,本质上应该是违法的勾当,所以,我觉得,如果有学生对学校实行的非常恶劣的点名制度不满的话,完全有权利把学校告上法庭。
另外,周老师我不愿意上课点名的原因,以前在一篇文章里已经说过了,可能一些朋友没看到过,我就罗嗦再重复一下——周老师认为:“学生是花了钱来读书的,听不听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周老师从来没听说过谁买了电影票又不去看是不尊重导演的。”当然,老实承认,周老师也点过名,那是因为在前一阵本科教学评估大检查的非常时期。校方要求一定要点名,否则就要如何如何。周老师是个凡人,也胆小怕事,怕一旦被罚而丢了这个饭碗实在可惜。于是只好屈服就范。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事,周老师的这种点名,决不附带任何对于不到堂学生的处罚。既然上有政策,那我总不能下无对策吧?
不要以考试成绩为要挟
想必真的直接在课堂上开口以考试成绩为要挟,来强迫学生做这做那的老师,应该不多吧,但是必须承认的是,但凡做老师的,一般都会不同程度有“以考试成绩为要挟”的潜意识,只是不一定都会真的这么去做罢了。上课的时候,周老师时不时会故意拿这样的话来吓学生:“你们上课时给我乖一点啊,不然的话,小心惹急了我让你不及格。”学生们比较单纯——尤其是大一的低年级学生,还真搞不清我这话是真是假,将信将疑之际,一个学期也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混过去了。
之所以不能以考试成绩为要挟,只是因为所谓成绩其实都是狗屁——这谁都知道。但在今天的高校里,那种看似没用的考试分数,除了不能作为考察学生的实际能力的依据之外,在和社会上一样花样繁多的评优、提干环节中还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心眼不是很正的学生乘机便借此捞了不少好处。正因为如此,周老师强调不要以考试成绩为要挟云云,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同行们能淡化考试成绩的重要性。一个老师如果把考试成绩看得太重,会对学生心态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具体说就是,一,舍本逐末重功利,二,萎萎缩缩惧权威,三,鸡肠小肚短视野,四,花花肠子好经营,等等。
基于此,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成绩当狗屎,或者当游戏。周老师经常公开声称:谁需要谁喜欢,可以向我申请要分,只要你们提出我一概奉送。我很欣喜地看到,真的向我伸手要分的学生人数,这些年明显呈减少下降趋势,一直到今年几乎接近为零。不是大家都考得越来越好了,而是大家或许已经明白了我周老师的良苦用心:基于对考试分数的蔑视而建立的自尊,比那些无聊的破分数,不知道要重要几百倍。
不要在学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
因为一些工作人事上的不爽而在学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师,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猥琐。但不幸的是,这样的猥琐的老师在我们的学校讲台上,并不少见。我读书的时候,就见过两例。事情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因为没评上职称,在讲台上骂人发牢骚。骂人也就罢了,还说假话,如:我其实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正高副高,我的水平摆在那里历史自有公论(注:靠,牛B吹大了点吧!),我要的是对我工作的公正评价!(注:不在乎还囔囔什么?这话谁信?你就说你很在乎我反而不会看低你)。周老师我做学生时在课堂上听到老师说这样的话,心里会很难受。工作以后,同事里也不乏这样的鼠辈之人,很让我窝心。
某学期,与我同在一层楼上课的一前辈,一下课就拉着我说他跟那些“乌龟王八蛋校领导”之间不得不说的“战事”,我权当笑话听听也还算开心,可是某一日我和学生聊天时发现那些破事知道得比我还多,而且都是前辈以“伸张正义、端正校风”为由在课堂上讲的,我简直感到恶心。从此以后见此前辈,形同路人。
在学生面前搬弄工作是非的老师,说白了是想在学生中为自己个人利益的损失找点民意支持,但想来其实很可笑,意欲显示自己德行之正反而暴露了其人品之歪人格之小,很没意思。而这一条戒律,说着说着都觉得恶心,就此打住吧。
不要缺课
我原来完整的表述是“不要随意缺课”,想想还是把“随意”删掉,因为尽管要做到完全不缺课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给出“不随意”这样一个无法具体限定的条件,那就等于给自己留了退路——不想上课,找个理由应该不是件难事吧。所以严格要求一下自己,当老师就是不能缺课——除非真的躺在医院里——哈,还是有条件!不管用什么方法上课,也无论上课的水平是高还是低,总之,排了课就得准点按量完成,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这和课程内容是否重要到学生非听不可老师非讲不可完全没任何关系(在我感觉上讲,学校里面应该没有这样牛逼的缺不得的课吧)。目前老师的收入还没有按照计件方式来计算的,所以,拿了钱而又不上足课,实属不劳而获的占便宜之举,性质十分恶劣,这个道理不用多说。而要杜绝缺课现象的可行办法,就是将其月入按照课时量化为若干份额,缺一堂课就扣除一份,就这么简单。
有必要辩一下的倒是另外一种在高校里非常普遍的现象:很多老师常常以出席学术会议之名而停课。这在我看来,也是极其荒谬而不负责任的事情。本来,教师已经有了包括寒暑假在内的接近三个月的带薪假期,完全可以用来从事各种学术活动,如果实在有必要,也只能利用课间时间空挡来安排,但我们的老师却往往不是这样,一到了有什么学术会议,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停课,置学生利益于不顾,跑到那些充其量只是为自己捞取学术资本、再会会新老朋友、完了还能顺便游山玩水一通的狗屁学术会议上去搞交际了,这实在不靠谱啊。
学术会议是个什么东西,其实在这个行当里混久了的人谁不心知肚明(在互联网时代,学术会议除了拉帮结派搞关系会朋友的社交意义,还有多少存在的价值,实在是一个不值一辩的问题)?可我们很多老师却视学术会议为天大之事,装模作样拿大旗做虎皮般地神吹海侃,把单纯幼稚的学生骗得一愣一愣的,搞得他们还真以为园丁们肩膀上扛着多么崇高的学术使命而可以置他们的课程于不顾呢。周老师我本人十多年前明白这个道理后就没有干过这种缺德事,但去年却没把持住晚节不保地干了一单,真他妈造孽啊。
不要向学生兜售私货
做老师的,当然不会在课堂上买保险或者买茶叶蛋,所谓兜售私货,一般仅限于老师自己写的书。把课堂当图书资料卖场的事情,据周老师的回忆,应该是始于1980年代中期。那时候老师开始勒紧裤带自费出书,斯文也随之开始扫地。但我要说的是,撇开那时候学术著作出书难的是是非非不论——论也论不清楚,做老师的,把社会对他的剥夺,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转嫁给学生,这真的是一件极不靠谱的。有否侮辱师德就不去说了——师德是个什么破东西?这简直就是把学生当弱势群体来欺负,表面上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实际上却无一不是强买强卖的恶霸行经,可恨啊。
再者说,在正常出版发行渠道走不出去,而需要拿到课堂上来兜售的东西,百分之百是垃圾。我并不是说凡是能在正常渠道走得开的东西都是好料——周老师我还不至于蠢到这个地步,但我要旗帜鲜明强调的是,一个做老师的,完全可以自由或不自由被迫选择以自费包销方式出版自己写的书,但不能把这种书,或者其他光盘资料,拿到课堂上来兜售。课堂上出现了商业买卖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老师觉得自己的货色真的很好,而你又是那么的为学生着想,为他们好,那你就慷慨点奉送给学生吧。如果舍不得,那我想学生们还是可以宽容咱们在课堂上为自己放在书店没人理睬的书做做广告的,但人家去买不买,那就要看你的造化和人缘了,至于自己赤膊上阵,集推广售卖于一身的活计,还是坚决不要干的好,咱丢不起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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