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决不是总统终身制的遮羞布
谢奕秋
2008年底,在委内瑞拉执政党赢得上月地方选举后,“拉美狂人”查韦斯毅然推翻自己一年前在修宪全民公决以微弱劣势败北后所作的“将不再发起有关取消总统任期限制的修宪动议”的承诺,而按法定程序“三管齐下”——由总统、议会和选民连署分别提出删除“只可连选连任一次”内容的修宪动议,酝酿提交2009年初举行的全民公决通过。
与此同时,高加索国家阿塞拜疆的宪法法院正审核议会通过的类似修宪案,最早可能会在2009年3月举行全民公决。与民主派曾长期掌权的委内瑞拉不同,阿塞拜疆独立后一直由阿利耶夫家族控权,修宪案不通过的几率甚小,诉诸公决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在前苏联疆界内,类似阿塞拜疆这样的“越轨”国家很多。1999年12月,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和议会联合通过决议,授权独立前就担任总统、当时还健在的尼亚佐夫无限期行使总统权力。2004年10月,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通过全民公决取消连任限制。2007年5月,哈萨克斯坦议会在一揽子修宪条款中抹去了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任期限制。
就新宪法和修宪案举行公决的例子亚非拉都有,但在西方政坛罕见,因为这会把民粹情绪带到上层政治运作中,打破权力制衡局面。传统上,因总统制下总统权力过大,须用三权分立、任期限制、联邦制等原则来制衡,但在亚非拉地区,一些强势总统往往借助不断修宪增加总统解散议会、免遭弹劾、举行全民公决及实行紧急状态等不应有的权力。
在拉美,继厄瓜多尔2008年9月全民公决大幅强化科雷亚的总统权力后,玻利维亚也定于2009年1月25日举行新宪法全民公决,以推进莫拉莱斯总统的民粹改革。
与上述中小国家宪改可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不同,俄罗斯这样一个大国就不能不顾及民主世界的压力。强人普京为此设计了一个2012年之后才生效的总统任期改革模式。在该模式下,总统任期将由4年延长至6年,而普京在梅德韦杰夫4年总统任期后出任新总统,并不违背“一人只能连续担任两届总统职务”的宪法准则;且普京作为现任总理,修宪案经过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批准后由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有效规避了宪改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即“掌勺的不应最先拿分的碗”,“裁判员不能当运动员”,亦如美国联邦参议员不能转任之前由国会批准的存在加薪情形或新设的政府岗位一样,是一种必要的克制。普京通过这种方式为自己日后再任12年总统留下后门,既不损害自己当前的国际声誉,又保全和延续了圣彼得堡帮的权势,这可要比那些只知道修宪延长总统任期、取消连任限制或通过中途改宪“勾销”之前任期从而继续把持政权的总统高明多了。
羊城晚报 200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