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号,得到市民办教育协会通知,全国人大“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调研组来广东,参与座谈会的广州选两位中小学校长,让我参加云云。似乎是很大一个荣誉。
23日,我在早晨9点按时到达省人大二号会议楼。到会的果然有不少牛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副主任王佐书、严以新,北师大著名教授庞丽娟等,教育部有2位司长2位处长,据说朱之文副部长参加深圳调研会后赴海南参加博鳌论坛去了。
参加会议的有省人大教科文卫主任梁万里、省教育厅某副厅长等官方人员5人,民办教育界的代表11人,分表代表大学专家、投资方董事长、民办高校、民办幼儿园园长、民办高职的院长。中小学校长代表只有华美陈峰校长和我。
发言先后顺序是指定的,我印象最好的是省民办教育协会文传道常务副会长(原副厅长),从大局着眼,有数据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对“把民办教育仅区分为赢利和非赢利提出否定意见,认为应该至少还有”合理回报“。 不然,多数民办投资人会收回投资,停办或者转让,那民办学校出现大动荡。
其它民办学校的董事长发言,多数不够流畅,或者照稿读书,或者不够简明,被主持人和庞教授多次打断。其态度还是希望保留“允许合理回报”这一条。
我的关注点不在这里,我想反映广州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招生的不合理政策----为何广州的公办外语学校那么多?为何规定初一招生录取顺序是“公办外语、公办派位、最后民办录取”?为何高一招生中要有“独立批”?看来我发言不符合座谈会的主旨,我便撕下本子,写下几句话,邀陈校长、宋董签字,递给了省人大教科文卫梁主任。
有没有作用,不管它。讲出来心情好一些。
1, 对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