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高考移民”
刘鹏飞
2016年11月18日羊城晚报
王维或开“高考移民”之先河。籍贯本是蒲州人士的王维,爹娘让他小时候参加过音乐培训班,故弹得一手好琵琶,颇受皇帝女儿的青睐,几经周折,他便参加了京兆府的解试,蟾宫折桂。
白居易紧随其后,这个祖籍山西、出生河南、户籍陕西的毛头小伙,竟跑到安徽宣城参加“高考”,一下子逮个进士第四名,喜欢得屁颠屁颠地跑了。
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科考,与现在的高考大同小异,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否则就是“冒籍”,一经查出,绝不轻饶。王维、白居易能在法律非常严谨的唐代异地“高考”,肯定有其原因,有名正言顺的理由,不然不会一路绿灯,直达终点。
宋代“高考”也很严格,要求考生必须在本籍报考。《诗话总龟》这样说:“国家申严条约,不许寄籍。”但同时又规定,如果在当地有田产,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庐州(今合肥)考生王济为了在开封府参加“高考”,竟称在那里有18亩田地的哥哥王修己为爹,留下千古笑柄。南宋章仲衡是处州考生,当年处州录取指标只有区区4人,而京城临安(今杭州)的指标却是100人。为了能在临安参加“高考”,章仲衡让父亲把自己过继给临安的一个亲戚,找个爹就找个“冒籍”的理由,结果考中进士后被同学告发,朝廷查清后予以取消。这个倒霉蛋撞到枪口上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白叫人家几天爹。
元代“高考”更让蒙古人受不了,由于“冒籍”太多,蒙古人、色目人很少考上,徐一夔在《始丰稿》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自余所见,科目之行所历五六年,吾邑仅得一人!”明朝“冒籍”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钱仲实、张和等人改名“冒籍”参加顺天府“高考”,不但功名被革去,还吃了官司,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清代康熙十二年(1673年),癸丑科会元、状元韩菼系长州人士,“冒籍”嘉定参加“高考”,拔取后又被革除。乾隆年间,苏州城一家弟兄俩听说北京进士好考,让父亲在北京所辖的顺义县买一座破房子,顺理成章地参加了北京的“高考”,弟兄俩双双考中,成了一对幸运儿,皆大欢喜。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挖空心思去“冒籍”去“移民”呢?当然是差别甚大的“高考”录取率。
柳宗元在《送辛生下第序略》中说道:“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欧阳修也曾给皇帝写信说:“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人。”录取率高的省份是十分之一,录取率低的省份是百分之一,怎能不让人去此趋彼。
作为官府,为了防止考生“冒籍”,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例如清朝曾规定,你只要在当地置有房产,并愿意与当地人一样“一体当差”,就可以迁移户口,参加当地“高考”。《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五规定:“如祖父入籍二十年以上,坟、田、宅俱有的据,方许应试。”后来在《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七中又规定,只有考生本人“入籍二十年以上,方准应试”。可见防止“冒籍”的政策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的。但制度再严,一千多年来,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这都是因为利益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