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教育之反思
今天国旗下讲话,一个学生说到了尊师重教的旧话题,明显是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几起杀害老师的案件。的确,这几起弑师案让人震惊,更让整个社会议论纷纷。我们大家都在反思,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比较一致的看法当然是,教育的首要目的不应当是传授知识,而应当是人格培养,培养良好而健全的人格。按常理,所谓“良好而健全的人格”,至少包括诚实、正直、仁爱以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等内容,这当然是一种教育的理想状态,事实上很难完全实现,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令人震惊的悲剧。
作为一个老师,我当然很赞成这样的结论。但我想到的却没有这么多,读到这样的新闻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有这么混帐的学生!要是我,早就一刀把他给宰了,免得他害死别人!当我讲出这番话时,本是义愤填膺,料想会一呼百应,没想到办公室老师群起而攻我:“有你这样的老师,难怪学生会杀人。”“你没被学生砍死,算你幸运了。”
是吗?的确是!我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两件事。
那天中午,我在饭堂买了饭,准备回办公室边吃边干活,走过附小门前时,一个小学生突然从里边冲出来,将我手上的饭盒碰到地上,饭菜撒落一地。我当时狠狠地瞪了小孩一眼,不,是狠狠地瞪着他,一动不动,小孩也被我凶恶的眼神吓呆了,一动也不敢动。这一幕持续了将近半分钟!终于,我清醒了,你这是在干什么呀?一个小孩放学了,兴奋地跑出来,这不太正常了吗?就算是打翻了你的东西,那也没什么吧,毕竟是小孩,你怎么能和他计较呢?之后我迅速恢复了常态,跟他拍了拍手,让他去了。但事后,我还是震惊于自己的丑陋: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的第一反应会是如此……变态,我的气量会是如此偏狭,容不得别人犯一点点小错误,哪怕对方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小孩!
我又想起了上学期,吕钊波睡觉睡过了头,我当时是恶狠狠地给他打电话,要他迅速赶回学校上课。等到他回到班里,我又重重地打了他一巴掌,把他眼泪都快打出来了,连一旁的校工都说,你打得太重了。可我当时还是沉醉于发泄的快感:“对这样不成器的学生就是要重重地打。不打不成才。”尽管后来我一再道歉,但我造成的伤害却总是既成事实了,幸亏他还是一个不错的孩子,不会真正对我怀恨在心,如果换了一个呢,我岂不是“幸运”地成为下一个倒下的老师?
长期以来,我一直引一句话为自豪:“他们恨我。哼,可是,他们更怕我。”我崇信“教不严,师之惰”,严格要求学生,容不得他们懈怠甚至墮落,经常呵斥他们,哪怕他们其实只犯了小错。是啊,我是关心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业与进步,但关心也不是这样的做法,怎么也不能以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尤其是精神人格的尊严为代价呀!在这个让精神自由自在成长的时期,我给他们的是怎样一种狭小的精神空间:缩手缩脚,提心吊胆,生怕犯错,或者犯了错干脆自暴自弃,甚至跟我对着干。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吗?学生的戾气其实我也有部分责任的呀。我无意于做什么救世主,也深知教育并非无所不能,但我们总该往孩子心里种下太阳式的光辉,种下温柔的爱,种下宽容和理性,让他们自由地呼吸,快乐地成长,无忧无虑地享受属于他们这个年龄的生活。这,应该才是教育的最正常状态呀。站在班上,看着眼下一张张自信轻快的脸,他们多幸福啊!
在反思中,我深深自责,忏悔。
其实,岂止是我,我们这一代人成长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革时期,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喝的是狼奶”,受的教育是爱憎分明(当然主要是恨),打小就没人告诉我们对他人如何仁爱与宽容;再加上生活在贫穷的环境中,父母能养活你就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给你提供一个爱的温馨和睦的环境?再加上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太缺乏宽容与和解的因子。中国人虽然以和为贵,但其实我们没有恕道,尤其是对敌人,我们太注重“血酬定律”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咬牙切齿、你死我活的事太多了,而和解、宽恕,追求双赢的智慧我们很少有过。于是,我,还有我的许多同龄人,内心深处都缺乏仁爱、关爱的理念,缺少从容不迫的气度,是不折不扣的心理不健全者,本身就是需要接受教育的人。身为教师,如果自身都不具有良好而健全的人格,怎么可能培养出具有诚实、正直、仁爱以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等理想人格的学生来呢?于是,悲剧便不可避免地一再发生。
回到现实,我们说当今社会充满一种戾气,打死人的事时常耳闻,不把人的死活当回事的现象仍屡见不鲜,以至我们对此麻木不仁了,这其中当然有我们传统文化里不注重人的观念、缺乏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这些糟粕的责任,但教育,你又该承担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