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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社会的疯狂源自法治的沉沦
[ 2011/8/12 8:20:00 | By: 瓜哥 ]
 

    社会的疯狂源自法治的沉沦

      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乱象丛生,怪事、恶事频频出现。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社会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如何方能解决这些问题?当今社会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为:矛盾尖锐、对立严重;信用缺失、道德沦丧;腐败严重、司法不公。真可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第一,矛盾尖锐、对立严重

    1.强制拆迁

    温家宝总理曾说,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保。地方政府单独或联手开发商与老百姓争利,对老百姓强取豪夺,发生了江西宜黄县强拆自焚、湖南株洲强拆自焚、江西抚州爆炸案等事件,引起诸多质疑的村主任钱云会事件也主要因征地补偿而起。拆迁又不能妥善处理安置补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2. 暴力城管(警民冲突)

     我惯于将城管列为警察序列。中央政治局强调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但仍不能阻止沈阳小商贩刺死城管、贵州城管打死残疾商贩等事件的发生,凸显了社会矛盾的尖锐性、普遍性。

    3.“体制内”人员的不断上访

    近几年,接连发生了退休信访办主任住宅被强拆后频繁上访、法官穿着法官袍上访、公安干警穿着公安服上访、省委政法委副厅干部之妻在省委门口被打事件。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4.从“被精神病”到“被艾滋病”

    人民日报就武汉徐武“飞越疯人院”发表评论指出,人们对“徐武事件”的诸多质疑,说明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改进,同时反映出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存在的空白。某些地方政府已将“屡教不改”的信访人员强行关进“信访学习班”、“精神病院”、“黑监狱”作为限制信访人员人身自由、对其打击报复的手段。这些公然的违法行为严重侮辱了人格、践踏了人权。

    泱泱大国,还有多少“被精神病”者没有逃离虎口狼窝?还有多少“被精神病”者冤案没有昭雪?据称,某些地方还出现了将上访人员强行关进“艾滋病医院”。我国人权保护水平亟待提高。

    第二,信用缺失、道德沦丧

    1.食品、药品安全

    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到双汇的“瘦肉精”再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达芬奇家具的“一日游”、“现磨现做”豆浆的豆浆粉冲调、“猪骨熬制”的浓缩液勾兑等虚假宣传,一再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整个社会似乎陷入“诚信”危机。

    2.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公益性慈善事业本是人们彰显大爱无疆的舞台。“天价饭”、郭美美“炫富”事件极大冲击乃至颠覆了人们对红十字会的看法,加之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不充分,致使很多人认为我们的爱心原来是多余的,让人们很寒心。据8月3号《羊城晚报》消息,受郭美美“炫富”事件影响,深圳红十字会一个月仅获百元捐款,佛山市红十字会则颗粒无收。

    另据报道,汶川地震发生后,香港政府捐了一百个亿,立法会开会决定所捐款项不经手大陆红十学会,也不经四川省政府,而是责成香港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直接监管。大陆红十字大发雷庭,可香港立法会以大陆红十字不可信任为由不予理睬。

    3. 故宫“多重门”

    人们心目中原本神圣、趋之若鹜的故宫博物院,也未能幸免。故宫的傲慢已非一回两回了,从前段时间的“盗窃门”、“错字门”、“会所门”、“解雇门”到今天的“文物门”,故宫隐瞒真相、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的不负责任做法,让故宫的形象大打折扣。

    4. 7.23惨案

    一度宣扬为世界上最安全的中国高铁在世人面前露出了真面目。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问题,不能勇于面对问题。世人、国人都期待看到真相,给逝者及家人一个负责的说法。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中立地报道,满足人民的知情权。据称,媒体被有关部门要求“对事故相关报道要迅速降温,除正面报道和权威部门发布的动态消息外,不再做任何报道,不发任何评论”。凤凰卫视资讯台副台长、《时事开讲》节目主持人曹景行评论到,香港的媒体,如果不报道真相就会丢饭碗;中国大陆的媒体,如果报道真相就会丢饭碗。

    因“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饱受批评的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被《中国青年报》称为“一个好像是来挑逗公众情绪的发言人”,这不仅是对公众的挑衅,也是对人类数千年文明的公然挑战。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要想治理好国家,独断专行是不行的,必须广开言路,广纳良言。

    5.政绩工程与短命工程

    我国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的大拆大建、极度浪费现象。据报道,发达国家建筑,英国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的建筑寿命达到74年,中国房屋只有35年平均建筑寿命。屡被曝光的“豆腐渣”工程、桥梁坍塌事件、“楼歪歪”、“楼脆脆”,无不体现了个别部门、个别人的“唯利是图”乃至对生命的漠视与无情。

    我们必须坚决制止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上的浮躁作风,坚决取消“决战××天”、“大干快上”等冒进标语口号,工程建设必须尊重科学规律,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上,要始终把质量、效益、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三、腐败严重、司法不公

    1.国际传媒看中国腐败

    2010年6月8日美国《福布斯》杂志网站刊登文章《中国很难成为超级大国》,6月10日《参考消息》转载该文。文章对中国进行了刻骨的讽刺和揶揄,其主要观点如下:

    在当今的中国,金钱就是上帝,人们不再相信任何理想主义的东西;至于“和谐”本来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是由于各种宣传对它的滥用,它已经称为一种陈词滥调;中国在亚洲的影响力是有限的,几乎已经没有盟友;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到处是腐败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上述文章言语犀利,观点未免偏激。但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取得成绩的时候不能忘却问题的存在。

    2.富人移民潮

    招商银行和贝恩顾问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透露,个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国富人投资移民意愿强烈。近60%接受调查的内地富人,都已完成投资移民或有投资移民考虑,这一行为在越富有的人群,表现尤其明显。

    国内富人圈子里流行着一句话:“花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问题就来了,有哪些问题是富人们花钱也解决不了而只能选择移民呢?有人分析,大概分两类,一类来自物质,一类出自内心。前者包括规范的法律、子女教育、高福利、低征税点、低遗产征税、健康的空气、健康的投资环境、健康的食品等等,就是一个能够给予居民足够幸福感的社会所能提供的那些基本物质要素。这些东西,有些显然不是转型期的中国所具备的。而所谓内心,一般可以理解为缺乏安全感,它不但包括富人们对当下人身安全、财富安全的担忧,也包括在预期未来时的信心不足。

    如果仅仅是少数富人自身的去留,问题不大,但若成为风潮,其负面影响就不能小视。富人移民若成潮流,不但意味着精英和财富的双重流失,还有可能产生某种示范效应,对社会其他阶层造成负面影响。他们因为不满社会而走,却给社会、给坚守在本土没走的富人们(也包括穷人)营造了一个的环境,这对人心和社会都是巨大伤害。

    3.贫富两极分化

    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的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讲话中表示,实现“共同富裕”以达到“社会主义的本质”,解决分配不公、避免两极分化,是党和国家建设目标中浓墨重彩的篇章。两极分化问题务必引高度重视,这关乎到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

    4.公务员热

    俄罗斯总统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谈到本国青年人发展和就业问题时谈到:“我们国家的青年人特别想当官,这让我很不安”、“青年人热衷于成为公务员……因为这是快速致富的手段”、“收受贿赂可能伴随其一生”。梅德韦杰夫总统可谓一针见血点到了问题的实质。

    我国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原因多多。难道他们都是为民请愿、立志实现自己政治抱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辈吗?问题恐怕没有这么简单。

    5.刑讯逼供,冤假错案

    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广西李云国案件,无一不是政法委主导之下“公检法联合办案”的牺牲品。我们需要认真反思政法委的职责与功能、如何做对法治社会更好、更有利的问题。

    看守所,历来被称为是检验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进程的“试金石”。有人总结了近几年我国看守所里非正常死亡的“N种死法”,包括但不限于躲猫猫死、洗澡死、床上摔下死、噩梦死、睡姿不对死、发狂死、抠粉刺死、激动死、喝水死、摔跤死、上厕所死、证据不足死、洗脸死等,可谓触目惊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看守所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既有公安机关监管不力,也有检察机关监督不力。陈卫东教授认为,看守所过多强调对在押人员的看管、改造甚至是深挖犯罪、配合惩治犯罪,而人权保障的功能并未得到彰显,难以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6.封杀、打压、迫害律师

    某些政客为了达到卑劣的政治目的,不惜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指鹿为马、陷害忠良,明明把律师“强奸”了,还说律师活该,罪有应得,咎由自取。赵本山说:“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耗子都给猫做伴娘了!”

    前律师李庄说,动辄抓捕律师,何谈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何谈法治文明?这又怎能不说是法治的悲哀呢!那些肆意嘲讽、攻击律师,肆意封杀、打压、迫害律师的人,莫非真要等到自己需要律师时,才能真心抒发出自己对律师的渴望情怀?

    “北海事件”中北海警方要求律师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律师、“哑巴会见”、公然争夺辩护权、假冒宗亲联谊会发布声明等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被律师界称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同为法律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殷爱荪教授呼吁,作为法律人,一定要坚守良知和法治。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说,律师是法治社会的助产士,而不是权力政治的分赃者。也许你做不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但至少还有选择沉默的权利。

    上述问题、现象的产生和存在,根源于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尚未完全纳入法治轨道,根源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要求尚未完全到位,根源于法外特权、以权压法、干预司法现象尚未得以有效约束和控制。一言以蔽之,社会的疯狂肇始于法治的沉沦。

    每一炎黄子孙、龙的传人都无比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我们对社会不应怨恨,更不应仇视,可以有困惑与不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实现依法治国并不完全同步,更不能划等号。

    我们应当心怀天下,保有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法治国家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位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离不开每一位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离不开每一位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

    让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拭目以待!

 
 
  • 标签:社会 乱象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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