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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二)
[ 2011/10/11 11:14:00 | By: 瓜哥 ]
 

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

 杨支柱

 

在中国大陆从事社会科学教学或研究工作的人,一般是既不读鲁迅也少读胡适的,更不会卷入什么“鲁胡之争”。卷入所谓“鲁胡之争”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文学科的。这些人,无论是“崇鲁抑胡”还是“崇胡抑鲁”的,其实都是读鲁迅的书长大的,胡适对他们的影响相对要小得多。原因很简单:一是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人只能读到鲁迅的书而读不到胡适的书,二是卷入“鲁胡之争”的人大多数是文学中人,鲁迅跟他们是前辈同行。因此,如果在“崇胡抑鲁”的文章中找不到胡适的温柔敦厚,却充斥着鲁迅的尖酸刻薄,那是毫不足怪的。师傅当然并非不可以批评,但既然批评师傅的不宽容,自己对师傅的批评是不是应该宽容些呢?

要宽容,不要宽容拜物教

我的印象中,鲁迅不时地挖苦讽刺一下胡适,而胡适对此大多数时候一笑了之,人前人后仍然给予鲁迅相当高的评价②,从来没有暗示鲁迅“在电杆上写武装保护苏联”。胡适晚年对于鲁迅虽然有所非议,但也仍能给予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此外,鲁迅还有许多诸如“痛打落水狗”、“一个也不宽恕”之类的让人下不了台的话。这些区别,的确显示了胡适的豁达大度,同时也说明在宽容问题上胡适的见解比鲁迅正确。如今的“崇胡抑鲁”者,在这两方面都比胡适差得远。

 鲁迅的不宽容,说到底只是鲁迅的性格和一个具体观点,并不能构成法律上或道德上的罪恶。指出这一点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是必要的,但据此而言及鲁迅必予痛斥,甚至把“文革”中红卫兵的残暴行为都归咎于鲁迅流毒的影响,这就落入“对不宽容者不宽容”的窠臼了。“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之类,不过是古代文人自我膨胀的昏话,当不得真的。要鲁迅对“文革”负责,跟要孔夫子对二十世纪中国的全部灾难负责一样——就荒谬程度而言,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鲁迅在他死后的被利用,本身不是鲁迅的罪过。如果一定要把这笔账不适当地算到鲁迅头上,那就不应该忘记:正是因为鲁迅的被利用,在现代焚书坑儒时期,鲁迅的著作成为至少两代人批判精神的几乎唯一源泉。

“对不宽容者不宽容”,在法律上是个不得已的选择:如果不把非法拘禁他人的人拘禁起来,他就可能继续拘禁别人。但不宽容的思想言论并不像不宽容的行为一样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它使一些人不愉快的同时可能使另一些人击节赞赏,正所谓“对一些人是亵渎神灵的话对另一些人可能是抒情诗”。真理愈辩愈明的道理,约翰·密尔在他的《论自由》③中已经论证得很充分,用不着我在这里唠叨了。

 就思想言论而言,“对不宽容者不宽容”,本身就证明了自己的不宽容,而且还因为自己的主张宽容而显出滑稽相来,反而不如公开声称自己不宽容的鲁迅来得诚实。

 “宽容”,不应该成为打人的棒子。我们需要宽容,但不需要宽容拜物教。

鲁迅只是个文人,他既没有投靠在朝的国民党政府,也没有投靠在野的共产党武装。他“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喜欢冷嘲热讽;但从来没有企图借助政府或民间的暴力来制服他的论敌。这样的不宽容,危害的其实主要是自己的身心健康,对社会是几乎没有什么危害的。这样的不宽容,应该为政府和社会舆论所宽容。

 从人权的角度看,能不能宽容那些不宽容的思想言论,正是一个政府或一个社会是否宽容的根本标志。温柔敦厚的思想言论,虽然其内容可能不中听,但开明一点的专制统治者都能容忍。如果一个社会里所有人的言论都温柔敦厚,那肯定是个专制社会。

 从真理的角度看,思想宽容的人往往兼容并包,成为博学的人;而思想不宽容的人则喜欢吹毛求疵,因而更有可能取得新知,当然也更有可能犯错误。看问题一针见血的人,往往是不够宽容的。

 表达意见须彻底,斡旋谈判须妥协。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更多的鲁迅,也需要更多的胡适。而通常的情形是:胡适相对易得,鲁迅更加难求。1949年以后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崇鲁抑胡”的人离鲁迅的距离,比现在大多数“崇胡抑鲁”的人离胡适的距离,还要远十万八千里!④

 捍卫启蒙

“崇胡抑鲁”对鲁迅更严厉的批判还不是他对胡适的不宽容,而是对鲁迅毕生所致力的启蒙事业的否定。他们把启蒙说成对读者精神自由的蔑视和侵犯,把鲁迅的“改造国民性”跟“文革”时期的“斗私批修”、“灵魂深处闹革命”等同起来。这跟胡适当年高度评价鲁迅的启蒙事业和承认自己由“不问政治”到“问政治”是走上了“歧路”,又形成鲜明对比。

 何谓启蒙?德国哲学家康德1784年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答何谓启蒙》,根据张志扬先生的概括:

 “启蒙”是人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

 “不成熟的状态”,是指无他人的引导便无法使用自己的知性的那种无能。

 “自己招致”,是指不成熟状态的原因主要不在于缺乏知性,而在于缺乏不靠他人的指导去使用知性的决心和勇气。换句话说,不成熟状态多半是自己的懒惰和胆怯造成的。⑤

 可见启蒙的手段不是“灌输”而是“引导”,启蒙的目的不是强制读者接受某种观念而是引导读者使用自己的理智。启蒙不但不会妨碍读者的精神自由,相反正是为了破除对读者精神自由的束缚。诚然,我们日常使用的启蒙概念要宽广一些,不但包括唤起他人用自己的头脑思考问题的决心和勇气,也包括直接引导他人改变已经形成的蒙昧观念。但不管是本来意义的启蒙,还是广义的启蒙,都强烈地排斥强制灌输是毫无疑问的。

 何谓侵害精神自由?就个人而言,除了通过侵害他人身体间接侵害精神自由外,直接侵害他人精神自由的手段无非是欺诈、胁迫两种。面对面的介绍、劝说不能构成侵害精神自由:介绍、劝说都是人际交往中的常事,是人间温情的显现,介绍者、劝说者并无负担责任的意思,接受介绍、劝说者仍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至于面向社会而非特定个人的报刊、书籍,不过给读者增加一种或几种选择而已,买与不买、读与不读、信与不信,全在读者自己。它们对读者精神自由的影响,比当面介绍、劝说又小得多,哪里够得上侵害精神自由?鲁迅所谓“改造国民性”,不过如此而已。这跟以挂黑牌、戴高帽、蹲牛棚相威胁的“斗私批修”、“灵魂深处闹革命”是一回事吗?把启蒙者说成“学生背后长胡子的人”,才是对大学生智力的蔑视。

其实胡适的所谓“歧路”,仅仅相对于鲁迅所坚持的狭义启蒙而言的。胡适所做的事情,仍然是一种广义的启蒙。胡适所谓“问政治”,并不是真的从政(抗日战争期间担任驻美大使是个例外),不过是将自己的启蒙话语由文史哲领域转到了政治、法律领域,或者进一步将启蒙的对象由民众转向了官员而已。政治改革当然是改变人们观念的捷径,但胡适并非陈布雷,这个区别胡适自己岂能不知?“面向体制内的启蒙”和“站在体制内的献策”,虽然表面上也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的区别是不容否认的:前者更关注制度而后者更关注政策,前者谋求公众的利益而后者谋求统治集团的长远利益。那些总是强调胡适“体制内”身份的人,却似乎忽视了胡适与陈布雷们的区别。正如鲁迅并非共产党“体制内”人,胡适亦非国民党“体制内”人。民国时期的大学自治程度相当高,胡适与其同人所办的刊物、所写的著作也不是什么“核心刊物”、“国家级课题”。在我看来,鲁迅和胡适都是杰出的体制外启蒙者。

 如果胡适只是把自己的启蒙话语由文史哲领域转到了政治、法律领域,我怀疑鲁、胡之间未必会交恶。公民权为人权的重要部分,“立公民”是“立人”的核心内容,这个道理胡适有清醒的认识,鲁迅也未必不懂。鲁迅挖苦讽刺胡适的真正原因,在于胡适不像鲁迅那样对当局绝望,不时萌发走捷径的冲动——把政治启蒙的对象瞄准“体制内”。在鲁迅锐利而多疑的眼中,“面向体制内的启蒙”与“站在体制内的献策”似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其实胡适并没有总是把政治启蒙的对象瞄准体制内,他只是随着自己希望和失望的交替,而将启蒙的目标在体制内、外游移。我甚至还怀疑:胡适有时将启蒙的目标定位在“体制内”只是其策略,真正的目的不过是逃避当局的封锁更好地对民众进行自由、民主的政治启蒙。

 因此否定启蒙,不只是否定了鲁迅,实际上连胡适也一块给否定了。

 有些人虽然表面上“崇胡抑鲁”,实际上的确是想把胡适也一块否定掉的。从近年来某些人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所谓反思中不难看出这一点。这些人居然能把五四新文化运动跟“文革”联系起来,说其中有个什么一脉相承的“激进主义”。其实所谓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派内部并非铁板一块,新派和旧派之间也大体是个百家争鸣的局面。所谓五四时期新派对旧派的绝对优势与新派内部鲁派对胡派的绝对优势,跟李世民说李建成阴谋杀害他一样,不过是来自获胜的枪杆子的片面之词。五四的“反孔”是为了引进民主、科学,文革的“反孔”是为了弘扬秦始皇传统。把“文革”产生的原因追溯到五四,跟把纽约股市下跌的原因追溯到太平洋西岸中国上海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没什么两样。这种逻辑再往前迈出一小步,就连思想言论自由也要否定了:为什么有五四的“激进主义”?因为没有后来那样发达的书报检查制度,因为没有“真理部”,因为北洋政府没有用坦克、装甲车对付“激进主义”者。

更有甚者,是把对所谓“激进主义”的反思进一步推向辛亥革命,甚至戊戌维新。在这些人看来,戊戌维新中断了洋务运动,辛亥革命破坏了清末新政,均罪莫大焉。总之是当权者干什么都对,被统治者干什么都不对。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型“体制内思维”,居然被说成符合胡适的改良主义;胡适如果活着,恐怕要说他比窦娥还冤!⑥“崇胡抑鲁”到了这个地步,就跟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崇鲁抑胡”没有区别了。

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

或许也可以说:鲁迅重在“破”,而胡适重在“立”7。但这个区别本身是相对的:“破”如果不是胡闹,肯定得心中有个标准;而“立新”的同时,也必定要“破旧”。“破”容易让人觉得缺少建设性,“立”则往往因为借助政府的力量而损害其独立性。如果不把本来就不属于共产、国民二党的鲁、胡二人党派化,则鲁迅的“破”是为实行“拿来主义”扫除文化障碍,而胡适的“立”恰恰是“拿来”本身,两人原本是在相互配合做同一个事业。一些人喜欢指摘鲁迅:你“破”得那么深刻,为什么“国民性”依旧?其实这还是“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文字拜物教情结在作怪。用同样的逻辑,不是也可以问胡适:你“立”得那么卖力,又在中国大陆“立”出什么名堂来了?书生虽然并非百无一用,但也决非一言九鼎。“批判的武器”,在短时间内肯定是敌不过“武器的批判”的。

 鲁迅和胡适各自启蒙的领域是不同的,类似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学科不同。拿胡适对于自由、民主的论述来证明他比鲁迅高明,其实跟拿文学成就来证明鲁迅比胡适高明一样,是很荒谬的。鲁迅的以“破”为主和胡适的以“立”为主,其实也与各自所选择的启蒙领域相关。文学不妨奉行“批判现实主义”,大“破”特“破”。但政治、法律这个东西却只能以新换旧,大陆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后无法无天的苦头我们已经吃过了,难道还想进一步品尝一下无政府主义的滋味?

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崇胡”的人大体都继承了鲁迅的衣钵,以近似杂文的学术随笔的形式在人文领域立言;而我这个“崇鲁”的人行事却更像胡适,干的是介绍西方政治、法律制度并据以评论时政的勾当。我不知道那些“崇胡抑鲁”的人是否意识到了这种耐人寻味的矛盾,我自己则是早就意识到了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所从事的专业是法律。

 “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我觉得对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胡适的时代几乎什么都是开创性的,都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而我们所处的时代似乎一切都不再新鲜,学点鲁迅的本事,可以帮助我刺激自己及读者麻木的神经,这于从事公民教育是大有益处的。

 鲁迅的全集除了日记之外我都认真读过,许多文章我读过不止一遍,而且今后还会再读。研究鲁迅的文章和著作,我也读过一些。鲁迅的一些文章像榔头重击,让人震撼,可以帮助我抵制来自外界的奴化。鲁迅的另一些文章很锐利,如三伏天喝冰水,有助于思维的敏捷。胡适的文章我读得不多,加起来大概也不到鲁迅全集中的三本,其中最喜欢的一篇是《三不朽》。至少对我来说,胡适的书主要是承载知识的,可以通过多读译著和思考中国现实问题来替代。

 我虽然读胡适的书很少,但“崇鲁”的同时决不“抑胡”。我非常清楚,无论是我自己的才具、性格还是客观的环境都决定我不可能有胡适那样的作为。胡适不时地拉一批同人搞个刊物或成立个什么组织,我有这个勇气吗?胡适不时地单独或与他人一起公开抗议当局侵犯人权,我敢吗?胡适常常试图营救一些政治犯,其中包括政见上敌对的李大钊、陈独秀(尽管并没有救出来),我有这么博大的心胸吗?我希望那些动不动就鄙视胡适没有跟国民党当局彻底决裂的人扪心自问一番:你自己的勇气真的比胡适大?反正我是没胡适那个勇气的。好在胡适这个师傅待人不苛刻,不做对社会有害的事,多少做些于社会有益的事,在他看来同样可以不朽。

 在人文学科中笔耕的朋友喜欢读胡适的书是好事,或许可以因此而克服鲁迅的偏颇。“读胡适的书,走鲁迅的路”,对你们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崇胡”又何必“抑鲁”?尤其是当你们本身已深受鲁迅影响的时候。如果当年胡适把主要矛头或大量精力用来对付鲁迅,那他也就不成其为胡适了,倒像是书报检查官的“帮忙”或“帮闲”了。

 

 
 
  • 标签:鲁迅 胡适 现实 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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