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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朱令案:一个公民的司法焦虑
[ 2013/5/2 11:02:00 | By: 瓜哥 ]
 

朱令案:一个公民的司法焦虑

陈 岚 (文)

  据说,你在一个房子发现一只蟑螂,就意味着在你看不见的角落里,至少藏着一万只蟑螂。蟑螂理论可以同理适用于朱令案。
  本朝公安系统有要求:命案必破,正是这样片面追求破案率的粗暴做法,使得聂树斌、佘祥林等等各路冤案相继产生,刑讯逼供在本朝不是个案而不罕见。让人觉得讽刺的是,聂海芬能够零证据,仅仅靠口供破案,还成为著名女神探,而清华朱令这样一个毫不复杂而且海内外影响力极大的案件,却可以一再处置延迟、程序失当,甚至导致证据的直接灭失……所以,我有很多问题要问下去,也有很多结论想触发一次2013年的司法重新调查。一毛不拔大师和蛮族勇士等人都已经在做,我,作为一个路人甲,也聊尽绵力。
  朱令、朱令案当事人、清华所有的一切跟我一根毛线的关系都没有。但,这件事一直是我心中块垒,不浇不快。在阐析此事前我先说下我的立场。
  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也是基督徒,无论是信仰还是我所遵循的政治理念,都很难让我轻易去在法庭之外给一个人定罪。前年的药家鑫案中,因涉及人命案,我几经挣扎,保持沉默良久后,受一些信息影响,误以为药家真的影响了官媒,于是以私媒体来抗衡,写了《药,民族的蒙汗药》一文,要求公平审判——事实上为媒体的死刑狂欢作了推波助澜,而之后,关于药家的真实信息一一呈现,我十分后悔,并在微博发文忏悔。因被民意携裹的情绪,我违背了我自己一直企图推动的法制理念:任何人不经法庭审判不得定其罪,透过文字我朝药家鑫伸出了朝下的大拇指,死刑判决的大拇指——而我,事实上并没有这个权利。
  所以,那件事后,我学着去谨慎。所以,朱令案,我一直迟迟没有写长文。
  朱令案,在2006年之初,我并未确定孙维是凶手(我这个人比较喜欢逆向来思考),直到看到她的孙维声明(已证实是孙本人所发)。看完了,直觉她就是凶手。特别是她字斟句酌,说我的同学朱令中毒一案,一看这个措辞,我心里便一下亮了。公安已经十分肯定此案系投毒案,并确定是至少二次投毒。这个孙维却巧妙地置换为中毒。谁才会这样回避法律事实?谁如此在乎这样的案情事实?在读过的大量犯罪心理学个案中,实际上哪怕经过了审判定罪后,罪犯在阐述过程时,都不承认自己行为造成了犯罪事实,将后果推卸给受害人。偶然、环境是他们的正常思维(都是别人的错)。比如,将人推下楼摔死的罪犯通常会这样说:我碰了他一下,他就掉下去了。他会尝试着将受害人描述成他(自己)就掉下去了的状态,这些罪犯甚至在私下里、对自己也是这样反复描述的。而且,她刻意斟酌的字眼里,一涉及到细节,就含糊不清,涉及到关键物证,就推脱不知,涉及到案情结论,反复强调的是没有证据你们不能定我罪而不是我是无辜、我要求缉拿真凶。”——读完之后,如果还无法判断谁是凶手,那我真是智商捉急了。
  当然,直觉不是真理,更不能以此定罪。
  再后来,孙维与同学的系列串供邮件(已经核实真实有效)曝光,没错,邮件里她们没有谁直承或复述当年的事实,但彼此串通、保持口径一致、互相遮蔽的语境彰显清晰,如果她们在朱令案中都是清白的,为何要私下串通?为何要以如此诡异的口气(我们都不说但我们都知道花园里埋了一具尸体)的不言而喻的口气来一起进行网络洗白?各种旁证已经让真相呼之欲出,但却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打回黑箱。
  最好的洗白不是在网络上传播真真假假的信息,而是敦促公安公开案情。2006年,孙维在她的网络声明里写我也呼吁警方认真调查,窃以为,真正呼吁调查,恐怕不是在网络上发个帖子算是我要求调查,以一个公民之身,大可以去公安要求还我清白,以一个红色贵族身份,我相信当年或现在,都有非常人能够采用的力量手段去自证清白。
  有个司法笑话:一只狐狸逃进了树林,各国警察开始追捕。德国警察将树林筛成500个格子,一个格一个格地搜索。法国警察抓来了一只母狐狸,企图诱捕狐狸。英国警察拿出阿加莎的侦探小说,研究狐狸逃跑可能会去树林的哪个洞穴,俄罗斯警察灌下去一瓶伏特加,拿出枪碰碰碰到处乱放。中国警察从树林里逮捕了一只熊,一顿狂揍之后,熊哭着说:我就是狐狸……
  我的意思是说,没有狐狸的树林里,你们都能制造出一只狐狸,如聂树彬,如佘祥林。你们有的是聂海芬,你们从来不缺任何专政手段和类似于惊怖大将军式的非常手段。而唯独到了朱令案,19年前,就变得如此温良恭俭让,变得如此讲证据”“讲程序,这算是对待王女和庶民的双重标准么?
  这样的双重标准在今天尤见于网络。在这几天的讨论中,忽然涌现出一大批热爱程序正义”“热爱司法公平”“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好公民。我发现多数是平时根本不好民主这一口的。此刻忽然热爱程序正义了。他们全部很清楚证据为何湮灭。也很清楚让证据湮灭对铊而言多么容易。在一个高度人治的社会里,要求受害人讲法治遵程序,等于是要求伤残到不成人形的朱令必须站岀来保护自己。
  但在他们祭起疑罪从无、程序正义的大旗时,如我这样的自由主义者,还真一时语塞。别人是怎么样的我不清楚,但要我冒犯我视为信仰的法治原则,确实很痛苦。在司法上,孙维确实没有被定罪,证据确实也可能被消灭得差不多了,我若指控她的罪,就是对自己信仰的公义底线的冒渎。今晨范学德兄写了《超越群体式思维看信仰》一文,读完之后,我悟了。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自由是哈利贝克芬半生都遵循的法治理念及宗教信仰的部分——但在面对一个真实逃亡的黑奴(他是白人的财产)时,他对自己说:让我下地狱去吧。(我必须救他)
  信仰最核心的部分,可以超越控制着我们的集体无意识,超越群体式思维。在无数的概念中,在无数我们要恪守的原则中,这些注定可能会互相冲突的原则,我们唯有聆听最真实的声音。
  朱令的优秀超过我之前所了解的一切,她并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个鲜活善良美好的人,一个才艺学工倶佳的学生,一个高大俊美宛如希腊女神的少女。前夜在微博读到她中学时的大麦歌译文,我倾倒不已,泪盈:巨风动地来,放歌殊未已,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临风曲”……如她神智清醒时(铊当时已经在她体内杀戮)在音乐会上弹奏的最后一曲《广陵散》,仿佛是她美好青春和悲惨命运的预告……最大的悲剧,就是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一个卓越优秀的少女,变成了痴子、盲子、话也不会说的哑子。而对比其他那几位姑娘所享有的美好人生:出国、结婚、生子、生意发达……
  没有人可以这样制造悲剧,而逃脱惩罚。19年前闻此案,我尚年幼,印象却深刻。2006年在天涯追问时,我即已誓,为这个素不相识的美好少女寻讨公道,是不能放弃的事。
  孙维的高度嫌疑,举国热议,从保护孙维这个公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也要呼吁司法重新启动调查。而铊案的诸多当事人,从他们被曝光的邮件中可以看出,他们集体隐瞒了很多东西,而且他们共同知道某些东西,却攻守同盟绝对不对外说。他们知道什么?是时候了,人肉搜索已经将这些人全部曝光于世界,看到那些被网友搜索出来的信息时,我简直叹为观止。时间或会淡忘,人心却不会遗忘,互联网更不会遗忘。天涯海角的隐藏也保护不了你们。19年,没有能够抹杀任何人心中的对正义的渴望,因为等得太久,这渴望变得如烈火滚烫。
  重启调查吧,让死里逃生的朱令,让自谓无辜的孙维,让沉默寡言的同室,让焦渴于真相、执着于正义的人们,让所有人都能安宁。
  未完的最后几句话:
  有个网友问我:好人受煎熬,坏人却逍遥,这世界的公义何在?
  我回复他:我曾有过和你一样的疑问——直到偶然读罗马史。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大帝重建完君士坦丁堡,迁都。他身披紫袍,坐在以四匹白马牵引的战车上举行了盛大的入城仪式,迈上雄伟的宫殿台阶,此后的一千年,这里都是拜占庭的中心,一个伟大的王朝的巅峰……我想君士坦丁此刻心中一定骄傲至极。但他绝对不会知,不过几十年后,他的子孙在这雄伟的台阶上自相残杀,他的后裔,很快都惨苦死去,乃至灭绝。——但我们后人知道!我又读历史,朱元璋为人惨酷、朱棣亦如此,对三千宫女施加凌迟之刑,而他们一定没有一个人想到,自己的后裔,福王朱常洵(明成帝与郑贵妃最宠爱的儿子,他可还真是爱情结晶呢,前半生受尽娇宠),有一天被放在大锅里烹煮而死,肉汤被李自成军分食,成为历史上最黑暗血腥的一幕之一。
  神的时间表,只有后人透过历史,才能窥见一斑。而当局者,常常自以为天是蓝的,死无报应。我们每个人,恶人或善人,都可能成为祂工作的一个部分。我们只需要聆听真实的声音,做应当做的事,追问并追寻正义的足音,我们决不放弃,也就不会被放弃。我们在剧中,我们在局中,我们在镬中,徒然煎熬。因为我们无法预见未来,但请相信:正义或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我不相信天是蓝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北岛先生的警句,迄今回响,这是我提笔追问的最大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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