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斑羚飞渡》课有感
昨天上午,吴思思老师在初一上了一节德育渗透课《斑羚飞渡》。听完后觉得余香满口,真有三日不知肉味之感。
从本节课的学习目标“灾难中个体生命的尊严和意义”的确立可以看得出,吴老师非常用心,读得认真,想得通透,定位高远,材料丰赡,拓展深入,确实让人精神一振。为达到教学的效果,吴老师还举出了雨果的《“诺曼底”号遇难记》,新疆克拉玛依大火中那句刺耳的“让领导先走”,甚至寻找到了那些“弃老”习俗的材料,真难为她了!通过分析这些材料,吴老师提出了一个“文明进程”的概念,一下子将所有材料串起来,顺理成章地让学生明确了“护弱”的文明原则,并正确认识生活中的美好与丑恶。可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视角,全新的高度,是一节很有深度、令人耳目一新且回味无穷的德育渗透课。最后,吴老师提出了本节课最核心的一个问题:“直面灾难死亡时,你的抉择是什么?”是保全自己,不是奉献自己?围绕着“在伟大与真实之间徘徊的个体”,在同学们流露真实想法后,吴老师和孩子们坦诚地交流,不是英雄的人自私吗?本能不应该被谴责,我们应为生而生,而不是为死而生,我们应该赞美英雄,但做一个普通人同样应该被理解。这是一个高屋建瓴的课,充分体现了老师的解读能力和教学风格,充分体现了语文老师的尊严,不是其他人能够取代的。
课后,我和语文组其他老师交流时都在感叹,吴老师的课越上越好了,重点突出,主线分明,情感充沛,而柔软又坚定的理性贯串始终。老师的优秀,是同学们之幸,也是语文组之福,学校之福。
不过,细细思量之后,我还是感觉有点遗憾,这节课似乎有点变味了。
生命教育不应以这种非常态的生命抉择形式。缺乏生命教育应该说是当今中国教育的一大弊病,是到了补上这一课的时候了。近来,很多老师都试图用此种方式刺激学生日渐麻木的心灵,唤起他们的生命意识和感恩之心。殊不知,动机虽好,可由于方式不当,结果却南辕北辙。敬畏生命的含义是,从本原意义上来说,生命都是同质、平等的,凡是生命都值得敬畏。不存在贵贱高低的差异,这应该是常识,是我们进行生命教育的起点。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施韦泽曾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他认为,所谓伦理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道德准则,它要求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这里的关键在于,生命是伦理的基础,伦理比无私更高;无论为己为人,都不能成为伤害和毁灭生命的理由。在生命面前,不存在选择,这是个伪问题,而有的老师恰恰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以亲疏远近、贵贱高低来区分生命维度,硬是将生命等级化,这恰恰是不懂得敬畏生命所致。在生死关头,父母或他人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都值得敬畏和珍惜,任何以假想方式要求学生作出抉择的教育方式,只会误导学生的生命价值观,结果只能培养学生的狠心而不是不忍之心。
有一个时期,我们总是在强调集体,无限度地追求正义,与集体相比,个人不重要;(一砖一瓦如何与宏伟大厦比?)与正义相比,生命不重要;(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嘛。)歌颂英雄主义,鄙弃自私自利。(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啊。)这个东西不能不说对,但这毕竟是非常态的生命观。而我们努力奋斗,拼搏追求的结果应是什么?只能是常态的生活,是常态的生命观,与常态的生命教育理念。
所以让教师首先确立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再去向学生普及有关常识,拒绝自以为是的残忍的生命教育方式。
尤其是,提出生死抉择这样残酷残忍的话题,对涉世未深的初一年级学生也许并不恰当。我们已经在前面说过了,文明的标准之一是“护弱”,而这些孩子本身还是弱者,被社会精心呵护的对象,对他们提这样的问题,真让他们猝不及防啊!所以,在鼓励说真话的前提下,孩子们几乎会凭着本能说“我不想死,我的生命还没有绽放”,而让我觉得非常舒服的是,这个班的孩子一边倒地流露出了真实的声音。对,孩子们的生命观是健康的。于是老师只能说,这种想法可以理解,而另一种人值得我们歌颂。我当时想,这个问题太难为初一的孩子了,也许对高中生可以问一问,毕竟他们的理性思辩能力要强一点了。但扪心自问,我敢问吗?
不过,也许让我更郁闷的是,也许是为了应景,这节课太像德育渗透课了,语文呢?我们语文老师的学科自觉呢?
吴老师一开始就说了,同学们都认为这篇小说很假。于是,老师立刻就过渡到了主题上去了。我得承认,尽管在网上质疑本文真伪的说法我很早就读到了,但这个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在课堂上听说,很新颖很大胆,因为这可能意味着对这篇课文的根本性否定。但我们毕竟是语文老师,我们的课堂离不开文本,离不开对语言的涵咏品味,至少是发现。听课时我就在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设计:作为老师,我想追问大家一句,本文假在哪里?有没有真的地方?
的确,沈石溪的这篇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看起来很假。面对灭顶之灾时,动物哪会有这样试探,这样自觉和崇高,动物只会有本能,有应激反应,像这种利益权衡,需要复杂的经济学考量的生死抉择显然不是一般动物的行为,只有人才能这样做。所以我们说,此文名为动物小说,实则社会小说,面对灾难时人类的理性抉择才是作者真正想表达的。写动物是假,写社会和人性是真,作者歌颂羚羊的纯粹,意在观照我们人自身呀。联想到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层出不穷的踩踏事件,只有慌乱中的动物本能,而没有清醒冷静的人类理性,没有智慧和纪律,更不用说面对生死抉择时的奉献和决绝,我们真是惭愧呀。进化了几百万年,我们身上人的光辉还是不够啊。
尤其是小说结尾,那只头羊从容“走了上桥”,消逝在彩虹之中,这两段尤其应该让学生反复诵读,尤其是那个“走”字,可以说是力敌千钧。作者几乎要站起来了:这是不屈的灵魂,从容赴死的英雄,人性的高贵与尊严全都倾注在作者笔下了!如果我上这一课,是不是让学生在反复诵读之外发挥联想与想象,描绘这幅画面,描述自己作为猎人的震撼和作为读者的感动?
紧扣文本,结合故事,品味语言,这才是语文课呀!
当然,我也就是说一说,如果真上这一课,以自身的条件论,我铁定不如吴老师。算是瞎议论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