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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三十七回:金钏跳井
dulq 发表于 2016/1/21 9:21:00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金钏跳井。一个夏天的午后,天气炎热,夫人也就是贾宝玉的妈妈在房间的靠椅上睡中觉,丫鬟金钏正困倦地跪在夫人旁边给其垂腿,宝玉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闲来无聊,来到夫人的房间,一眼正见金钏一边打盹一边垂腿。便起心捉弄金钏,金钏与宝玉年龄相仿,游戏打趣本无可厚非。但夫人从他们的嬉笑声中醒来,气急败坏地打了金钏,骂金钏勾引宝玉,并且下令把金钏赶出贾府,卖到妓院。金钏苦苦哀求,却无济于事。可怜金钏为烈性女子,为了保持名节、洗清罪名,跳井而亡。

   王夫人本为一信佛之人,听到金钏跳井的消息后,深感愧疚,许诺金钏母亲和妹妹玉钏厚葬金钏。当王夫人正在房间里反思、自责此事的时候,宝钗进来了。她安慰王夫人,不要太难过,金钏跳井可能是个偶然,偶然在井边玩耍时,不小心掉到井中了,劝王夫人不要多想了,放宽心。

   其实贾环诬陷宝玉、宝玉遭父亲鞭笞、金钏跳井宝钗不可能不知道原因。但宝钗对王夫人的看似“安慰”,实际上剥夺了王夫人“心灵复活”的权利。

   人的一生难免犯错,犯错或犯罪后的反思、自责、忏悔本是人性中最可贵、最美好的东西。王夫人本可以在反思、自责、忏悔中使人性获得自我救赎。可怜王夫人用礼教“杀”了金钏,可惜宝钗用谎言“堵”住了王夫人人性复活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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