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暴的中学生向国人敲响生命伦理警钟 蒋成博
最近,发生在我国不同省份的两起中学生特大凶杀案,令人震惊万分,颤栗发指。一起,是河南鹿邑在校高中生雇凶杀死法官父亲和亲姐姐事件;另一起,是湖南邵阳两名辍学高中生9天跨3省抢劫杀害7人事件。前者,主谋出生于堂堂的中国法官之家,有钱、有权、有势,生活养尊处优,作为杀人凶手的弟弟雇凶杀人,是因为陪读的姐姐对就读的他“管教过严”,使他怀恨在心,痛下杀手;后者,凶手均出生于贫穷缺钱之家,无钱、无权、无势,连续抢劫杀人,是为了金钱和暴富。
说起来,这些少年杀人凶手的作案动机,再简单不过了:一是,谁对他们严格要求、“管教过严”,他们就杀了谁,不管这些人是什么人,哪怕是自己的亲身父母,兄弟姊妹;二是,自己缺钱,自己奢望暴富,就谋财害命,不断抢劫杀人,不管他们钱多钱少,一律格杀勿论。
在这些残暴无比、残忍无道的极少数中学生杀人凶手眼里,既没有生命、道德、伦理、亲情、友善和良知的概念,也没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意识,有的只是他们个人兽性的无限膨胀、极度扭曲和疯狂变态!
这一点,应该引起国人一系列深刻而痛切的反思:从传统中国到现代中国,我们中国人究竟得到了什么,丢掉了什么?我们是否早已变得国无国魂,民无民魂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国魂和民魂究竟是什么呢?我们现代中国人的生命伦理观,为什么变得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
几千年来,我们的传统中国,一直以“敬养生命,不害众生”为基本的生命伦理准则,在这一准则指引下,中华民族始终奉行天地人合和一体的朴素生命伦理准则和天人合一的生活方式。
新中国建立以后,传统中国所有的东西,几乎统统被作为“四旧”予以彻底清扫,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过后,更使辉煌了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中国“敬养生命,不害众生”的基本生命伦理准则荡然无存。
一批批现代中国人,今天信仰A主义,明天追崇B意识,后天热捧C思想,全然不顾自己祖先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敬养生命,不害众生”伦理准则,不仅变得国无国魂,民无民魂,还肆无忌惮地践踏生命,污染环境,荼毒生灵。
而今,活生生的现实反复告诉我们,在我们的现代中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并有逐渐恶化之势。
虽然中国极少数中学生的残暴和残忍劣行,是一些零散发生的个案,却向国人敲响了震耳欲聋的生命伦理警钟。事件提醒国人,我们的现代中国,迫切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地给全中国人民补上“敬养生命,不害众生”的生命伦理一课,以避免现代中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国人不是正在大谈特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吗?何不借此大力弘扬“敬养生命,不害众生”的伦理准则,给全国人民补上传统中国留给我们弥足珍贵的生命伦理一课呢?
美丽中国也好,中国梦也罢,都离不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关系的和谐发展,否则,国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空谈,都是误国。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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