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是我的夫君。
个头中等,小胖,戴副黑色方框眼镜。照片上的他,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一幅小白脸的模样,可蒙骗不少小姑娘。而真实的他,脸上痘印一二,肩背微驼,略带屌丝气息,也就我入了坑。年轻时,爱好打篮球,也算是一枚长腿欧巴,无奈年逾三十,日趋发福,美腿不复存在。
与刘先生相恋五年,成婚一载。
曾多次抱怨刘先生不够浪漫,他总回应:浪漫不能当饭吃。说得多了,他也不再回应,默默承受着我的指责。
忽然有一天,他下班带回来三枝玫瑰,喜滋滋地伸到我面前,说:送给你。
正在做饭的我,一手接过玫瑰,一手挥舞着锅铲,高兴地一把抱住他,笑道:哇,你终于开窍了!
他一本正经地说:路上那家花店今天打折,玫瑰10块钱3枝。
我:……
忽然又有一天,我正在家伏案与一篇课文死磕,他在我背后说:哎,今天周末,给你买钻戒去。
我心头一动,正准备搭腔,转念一想:他平常是榆木疙瘩一个,现在他兜里也没几个子儿,怎会有给我买钻戒这么浪漫的念头?狗血剧里不是常演,老公出轨了,回家对老婆倍儿好,莫不是他有情况?!
我转过身,严肃地说:老实交代,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一脸懵逼。
经过几十个回合的问答,终于搞清楚了,他大姐告诉他:结婚时没办酒,你媳妇儿本就委屈了,连钻戒都没有,算哪门子结婚?
于是,他深觉愧疚,说:我今天一定要送你一个钻戒。
我:……
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我潇洒挽着他的手走进了周大福。
一小时后,走出来时,只见他脸都白了。一问,原来是我买的戒指大大超出了他的预算。看着他肉痛的模样,我怎么竟然暗爽呢!我倒忘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儿,这戒指也是我花了自己的钱买的。噢,我的天!
共享单车出来后,他最常做的事就是周末拉着我骑车到处瞎逛。我的车技很烂,上马路紧张到手抖,迎面有车来时,我就得停下;旁边有人经过,我也得停下。这样骑车很累。所以,我很讨厌骑车出去。但他乐此不疲。
某一天又为了这事,我发脾气了:你是不是想气死我,好继承我的饭卡?
他:……
但到下一次骑车时,他还是让我在马路内侧骑,他在外侧与我并肩骑,婆婆妈妈地说道:胆子大一点,腰部放松,车头摆正,手不要一直放在刹车上……
天知道,那个时候我多想一脚踹到他单车上,但我知道,踹了之后,我自己也会倒地,所以,我忍着。
现在的我,能骑着小黄到任何一条路上飞奔,得感谢刘先生。
刘先生大学是学电气工程的,成家后可以说——能顶一个电工。
家里洗衣机坏了,他捣鼓捣鼓,又能继续使用。
水龙头、电压力锅、插座坏了需要修理,热水器需要安装,还有贴手机膜什么的,那都不在话下。一个人默不作声,窸窸窣窣,叮叮当当,一准能搞定。
搬家后,房东的空调脏得要命,刘先生脱掉上衣,甩开膀子,将三台空调拆下来,仔仔细细洗了一遍,还用消毒液消了毒,跟新的一样。
真的,省了不少维修费。
最近这半年,我换了新地方工作,事务繁忙,常常周末还在家加班。他自觉地买菜做饭,整理房间,收晾衣服,毫无怨言,还瞅准我休息的间隙“撺掇”我出去玩。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这样的变化,我喜欢。
在一起六年时光,也曾有过热情似火的甜蜜时光,但终究还是归于平静琐碎。
日子如流水般,慢慢地淌着。我想,它的走向,是幸福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