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人类都骄傲地认为,人是世界的主宰,是万物之灵,因为我们是世界上唯一一种拥有智慧的生物。那么,人类的心智到底是什么?一般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来自法国近代启蒙哲学家笛卡尔;笛卡尔用一种二元论来解释人类身体与心灵,也就是心智的关系:身体和心灵互相作用,心灵发号施令,身体来执行。身体是某种遵守自然规律,可以观测与量化分析的实体,但心灵不是,它是某种只有通过人类内省才能被感觉到的存在;随着科技的进步,这种解释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因为它无法解释,为什么两者截然对立,但依旧可以相互作用。另外,笛卡尔的理论还有一个缺陷,那就是让人相信,世界始终有一个部分,是自然科学无法解释和分析的。 然而,作者丹尼特说,随着生物神经科学和其他技术的进步,人类引以为傲的心智也逐渐褪去了神秘、不可知的外衣,而要理解心智,首先要从理解生物进化的本质与过程入手。 长久以来,一些研究生物进化的科学家,提出了一种观点,叫“智能设计论”,他们的论点简单可以被概括为,生物体具有惊人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通过自然随机产生的概率极低;另外,生物本身作为一个多功能系统,不可能通过各个相对简单的组成部分无序随机演化而来。所以,一定存在一个类似宗教中神一样的高层智慧,预先为生命的诞生和演化规定了路径方向。 对此,丹尼特首先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论点,那就是:人类引以为傲的文明,甚至类似巴赫这样天才个体的出现,也是自然选择与生物进化导致的结果! 而自然选择与生物进化,本身并不带有固定的目的与方向。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作者丹尼特首先说明,生命的诞生,以及进化的开始,很可能是一种巧合。自然界的运转,由大量物质的随机性、无目的的运动与变化构成,而生命与心智的诞生,也不例外。实际上,达尔文自己也不同意公众或者后来的自然生物研究者,乱用“自然选择”这个字眼,仿佛大自然拥有一种拟人的意识,刻意挑选出某些具有生存优势的基因,让它们发扬光大。用达尔文自己的话说:“自然只是许多法则的总和与产物,而自然法则,只是一些确定了的事件序列。” 举例来说,长出翅膀,拥有飞行的能力,使得一些史前动物,能够更加便捷地迁徙,在捕食中更有效率。但事实上,这些动物本身并没有像人类一样,日夜祈祷”让我们能够飞行吧”,或者有意识地通过奔跑与扑动原始的翅膀,来锻炼飞行能力,因为它们有限的脑容量,完全不具备这样的认知能力。而大自然本身呢,更没有一个有目的的意志,特意通过基因突变与进化,让一部分动物学会飞行。 当然,还有一个更简单的例子,你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或者手机键盘,开启联想式输入法,然后漫无目的地随意按键,只要你打出的字符足够多,总会出现某个有意义的词语、短语,甚至句子!但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开始输入时,并没有赋予自己这样一个使命。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40亿年前,生命刚刚在地球上问世的时刻。生物进化,则从生命诞生的那一刻,就宣告开始。前20亿年里,由于只存在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所以,如果非要给进化安上一个所谓目标的话,那么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简单明了的“活下去”!具体来说,就是生物要优化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系统,比如能量获取、繁殖,以及增强自身的稳定性。但是,丹尼特说,在使用这样的描述时,由于语言和思维的局限,我们也是在犯一种“倒果为因”的逻辑错误。实际上,进化过程中每一次突变,都是未经设计、随机发生的,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只是无论大自然还是这些初级生物本身,都对此浑然不觉。 然而,一次导致飞跃式进化的意外事件发生了:两个单细胞细菌在相互碰撞后,它们发现自己不但存活了下来,还变成一种更为复杂、高级的生命;作者丹尼特打了一个生动的比方,这就好比是自然界里发生了一次成功的企业并购,类似谷歌、亚马逊或者苹果,通过收购一些初创技术公司,迅速填补了自己在某个产品或者技术方面的短板,变得更加强大一样。 很快,类似的“并购”,或者说进化,以惊人的速度继续涌现,渐渐地,相对原始的原核细胞变成了复杂的真核细胞,然后演化成复杂的多细胞生物。 不过,从单细胞演化为多细胞,背后的首要推力,并不是发展高级智慧。 那么,多细胞生物究竟有哪些好处呢?首先,个头更大,不容易被天敌吞噬;不过与此同时,它还得到了一个意外的好处:那就是自己身体内有足够多的细胞开工,互相连接,提升了单位时间内信息交流的总量,因而能够处理更多的复杂任务,速度也更快。所以,多细胞组成的复杂生物,就要比单细胞生物具备碾压性的优势。 从神经生物学角度讲,认知能力与智慧的本质,就是学习。用神经科学术语来说,我们的认知与思考,就是生物体内的神经细胞之间,通过信号传递,产生了全新的连接与共鸣。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人类大脑内部的基本组成细胞:神经元。 神经元,是人脑中辛勤的基层员工和基本运算单元,功能是产生和传导电信号,可能有1000亿个之多。人类高深莫测的思维活动,底层逻辑其实和电脑差不多,就是调动这些类似微型处理器的神经元,通过释放和交换电信号,来进行复杂的运算。 神经元之间能够交换电信号,是依靠它们向外伸展的“触手”。每个神经元细胞都拥有大约5000条,如果两个,或者多个神经元牵手成功,那么就意味着我们有了全新的记忆,或者解锁了全新的技能。 生物神经学家发现,神经元的起源,是一类古老的真核生物,说白了就是由多个细胞组成的原始生命。早在距今六亿年左右的前寒武纪时期,在类似海绵这样的原始动物体内,就出现了神经元的祖先,类神经细胞。这些类神经细胞在海绵体内的功能,就像公司里有一个岗位职责不固定,到处帮忙的热心员工,到处和其他细胞“握手”:一会儿管管体内其他的细胞有没有按时吃东西,一会儿又管管海绵消化腔里的微生物环境是不是合格。当然,海绵等原始生物体内,像类神经细胞这样的多功能细胞很多,在漫长的进化中,这些多功能细胞如同公司员工定岗一样,逐渐按照自己的专长,被分配到各种固定岗位上去;而类神经元细胞这个员工,由于眼里总是有活儿,能耐又大,逐渐被提拔进了公司的管理层,专门负责做决策了。所以,这个发现又证实了丹尼特和道金斯等人的理论,那就是,包括人类在内,生物的认知能力也是因为偶然因素而诞生的。 在此基础上,丹尼特更宣称,不但自然演化本身没有目的,而且在演化中,生物对于自身拥有的各种特征和行为模式,也没有形成类似人类的认知。英国知名动物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廷伯根也支持这个观点,认为动物不理解自己行为的内在逻辑,纯粹是在按照基因中遗传的“编码程序”做本能反应;比如,他举例说,有一种飞蛾,叫柳天蛾,它的后翅上有复杂的花纹,一部分看起来像巨大的眼睛;一旦在野外遇到天敌,比如鸟类,柳天蛾就立刻展开翅膀缓缓抖动,这种图案和复杂的自然环境叠加在一起,会让鸟类误以为自己面对的是某种巨大的脊椎动物的脸部,从而逃之夭夭。然而,在试验中,廷伯根曾利用化学物质,擦掉了柳天蛾后翅上的图案,或者把柳天蛾放在一个人为的单一颜色背景下,再让它们面对天敌鸟类。作为人类的我们肯定知道,做了这些处置,柳天蛾的伪装策略就失去了效力。如果柳天蛾真的具备认知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逻辑并评估后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就该停止伪装,努力逃走;但是,和廷伯根预想的一样,柳天蛾依旧傻呆呆地张开了翅膀,缓缓抖动,坐等自己被鸟类吞食。 当然,即使是比昆虫更高级的哺乳动物,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类似人类的评估和选择。作者丹尼特在书中说,非洲的瞪羚,会在遭遇捕食者,比如狮子的时候,不着急逃跑,反而原地蹦高;许多动物学家说,这种被称为“弹跃”的动作,就是瞪羚为了打击捕食者的信心,而释放出的一种炫耀性信号:“你看,我很健康,还有大把的体力,你趁早放弃吧!” 然而,在这种危险的炫耀中,许多瞪羚因为原地弹跃而失去了宝贵的时间窗口,丧命于狮子口中。不过其他瞪羚并没有因为这种惨剧的频繁发生,而放弃这个习惯。丹尼特就说,如果我们非要用拟人的语气来描摹瞪羚此时的心理活动,估计就是:“哎呀,我怎么一看到天敌就不由自主跳起来了?” 丹尼特总结说,类似柳天蛾展翅或者瞪羚弹跳这样,镌刻在遗传基因中的行为模式,与其说它是大自然为了让生物提高生存率而有意“设计”出来的,更不如说,它们只是大自然无目的演化中偶然出现的;只不过,在正确的时间以及应用场景中,恰好提高了拥有者的生存概率,所以就被镌刻在基因里,进而让携带它的动物在面对同样的场景时,自动产生条件反射行为。 反过来说,其他类似的行为模式,比如面对天敌蜷缩成一团,或者摇尾巴等等,纯粹是因为没办法帮助拥有者骗过天敌,而随着携带者的灭绝,在进化中被淘汰了。 所以,地球上的大部分生物,虽然能够在本能,也就是基因遗传信息的指引下,拥有各种趋利避害的行为模式,但它们都不能理解这些行为模式背后的因果关系,以及适用条件,用大白话说就是“干得好,不代表你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