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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师大“自闭少年”杀人案的讨论

      川师大“自闭少年”杀人案的讨论

               初一(9)班 郭正楠

 

同为甘肃白银人的滕刚和芦海清,在同一年以相同的名次考入四川师范大学,他们被分到同一间宿舍。因为生活琐事,2016年3月27日晚,滕刚从超市买了一把菜刀,砍了芦海清50多刀。经法医鉴定,芦海清系头颈离断伤致死。这是续“复旦大学投毒”及“马加爵事件”后又一起大学生杀人案。

    据了解,滕刚曾患有自闭症,曾经休学一年,并有过两次自杀行为,其父母家人均在监狱系统工作:他的爷爷是一位监狱离休干部,父亲今年51岁,是白银监狱财务科副科长;母亲今年46岁,在白银监狱办公室工作;而在芦海清两岁时,他的亲生父亲意外死亡,母亲改嫁,他由大伯一家抚养长大,农村之家,大伯供养着芦海清在内的兄妹3人,日子辛苦,相比之下,芦海清的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好。

为什么不把滕刚的病情告知校方?其父母表示:“毕竟有精神病让人知道对孩子未来不好,我们不想儿子未来背上精神病的标签。”对此,我认为,即使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也应该如实对校方说明情况,而严重的精神病也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滕刚父母这样做更是置他人生命于不顾,最后才导致悲剧发生。

其次,这也跟两人的个人因素差异有关,滕刚两次自杀说明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强大,事发前一天还有自杀的倾向,不仅如此,他还在陌陌网上还无礼讲粗话,还因为一些小事而跟卢海清打架,可见他的文化素养也不高;而卢海清由于自小吃苦耐劳,即使现在也是周末打工赚钱,培养了他强大的心理素质,他在女友面前称赞同学,是一种谦虚的表现。性格差异如此之大的两人没有共同话题,也就更容易产生分歧,这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c201509 发表于 2016/7/18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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