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个人的存在感消失
――读《阿Q正传》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诞生于1921年年末,而被辛亥革命洗礼过的中国依然是一个充满焦虑的中国。辛亥革命的火焰在这10多年的蔓延中始终没有伸向中国更广袤、更朽腐、更沉睡的农村大地。相较之前发表的《药》和《孔乙己》,作者似乎对社会局部的审视和剖析意犹未尽,视野变得更加开阔和深邃,态度更加赤裸和坚决。鲁迅先生以他的敏锐、专注、冷静和警觉打量着这一切,以漫画的手法勾勒出国民劣性的神形,以手术刀的锋利切割着旧中国那麻木愚昧的灵魂。
作家毕飞宇说:“写《阿Q正传》的时候,鲁迅的心是覆盖的和碾压的,气吞万里如虎。”所有开碾过来的对象坍缩成了一个叫阿Q的精神符号,一个劣根性的集合体。在生活中,我们更愿意看到当一个人处于弱势,有缺陷,被侮辱、被伤害时,他能在痛苦中涅槃,在困顿中走向善良,拥抱公平和正义;但也会有一种情况,他变得彻底麻木,更自私、更恶毒、更邪恶,人性扭曲,身影孤独。这两种走向在任何时代对于个人而言都有可能发生,但作为一个群体,社会里的分母,集体滑向后一种极端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是一种病态。而正如小说中要表达的,国民中的劣根性是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但除此之外,从个人主义角度出发,阿Q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
在未庄中,阿Q是一个完全没有存在感的人物,无名无姓无籍贯,他的住所和工作随时都有可能被取代。生前的“行状”在他人记忆里也渺茫。他处在一个随时被遗忘,随时被取代的风险中。因此他渴望被存在。存在主义心理学家罗洛梅认为,存在感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存在感的缺失会导致无意义感,也会带来价值感的缺失。就好像一块独立出来的拼图,存在感的缺失会无法使我们建立起外界的联系,独立出来的拼图也无法知晓自己的价值是什么。为此,阿Q做出了一系列的尝试。
首先,寻求差异。存在感往往是在与他人对比而产生的差异中产生。封建社会的肿瘤依然压迫着阿Q的视觉神经,由于看不到,看不清,看不懂,必然愚昧。阿Q没有朋友,他为了寻求差异,几乎成了小说中其它所有人的对立面。其一,他讨厌比自己强的人,自尊又自负,在他眼睛里,赵太爷钱太爷虽受居民的尊敬,阿Q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阿Q也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长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其二,阿Q讨厌跟自己平级的人。小D有着他和同样的社会地位和生存处境。在钱府的失业他怪罪于小D,与小D上演“龙虎斗”。所以他在醉酒后的幻想中认为首先该死的便是小D。把其三,阿Q讨厌比自己弱的人,他看到王胡捉虱,与其并排坐下,倘是别的闲人们,阿Q本不敢大意坐下去,但这王胡旁边,没啥可怕,他肯坐下去,觉得是抬举王胡了。他和那些打惯的闲人们见面多少还胆怯,独有这回却非常武勇了。这样满脸胡子的东西,也敢出言无状么?其四,他讨厌有知识的人。小说中称阿Q最厌恶的人是钱太爷的大儿子――假洋鬼子。而这也是他讨厌的最莫名其妙的,只因为人家先前跑上城里去进洋学堂,又跑到东洋留学,回来留了个假辫子。第五,他讨厌异端。他看不惯剪了辫子的洋鬼子,他唾骂静修庵里的小尼姑,扭住人家的面颊。而她对小尼姑的欺压和亵渎,他才取得了实质上的胜利。所有的讨厌是源于愚昧,他没有足够的视界去容纳这些人,形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别人伤害他,他反过来伤害别人。
其次,对爱和认同的渴望。存在感的背后是对虚无的恐惧和对弱小本我的自卑。而爱通过感性对抗虚无,认同通过群体概念消灭自卑和不安。小尼姑的:“这断子绝孙的阿Q!”久久地萦绕在阿Q的脑中,使他不安。他想:不错,应该有一个女人,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应该有一个女人。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而“若敖之鬼馁而” ,也是一件人生的大哀。他渴望被爱,出于对未来虚无的恐惧,他跑去下跪向吴妈求爱。只可惜没找对合适的人也用错了方式。阿Q没名、没姓、没家、没固定职业。他肉身的归属是土谷祠,而土谷祠是属于未庄的财产,也不属于他。小说中他有想被认同的是渴望姓赵,和赵太爷成为本家。这样他可以比秀才高三辈,旁人可以对他生敬意。他渴望认同于革命党,理由是举人老爷怕革命党,未庄男女对其神情慌张,成为革命党可以凌于他们之上。因此他渴望被优越的行列所认同,而灵魂具体该栖居到哪并不明确,他只能带着灵魂随着不同时刻渴望优越的那个点随意飘散。而小说中其它主要人物是能获得认同感的。赵老太爷,他能在对封建和强权的维护中获得认同。赵秀才和假洋鬼子都是知识分子,可以在革命风潮为自己争取利益中获得认同。吴妈可以享受在赵府的那种被剥削的的仆人生活中而获得认同。静修庵虽也不平静,但小尼姑也可以归属到佛门净地。而王胡、小D和闲人看客,他们可以麻木自己的灵魂,为了活而活,在人群中的大多数中获得认同。但阿Q不同,他渴望成为大多数,却又总被排除在外,因此当他看到看客们看他欺负小尼姑哈哈笑时,愈发激起了他的斗志。他的灵魂扭曲且躁动。看客们是把灵魂挖了个坑埋了,后者是带着灵魂在荒野上飘荡。始终无法获得爱和认同。
最后,对自我处境合理化。当发现存在感始终无法实现时,阿Q选择了自我催眠。阿Q太过于擅长将自我处境合理化。以至于像个浮萍一样,可以被风被浪随意摆弄,完全看不到作为人的力量。他的精神胜利法贯穿全文始终,在第二章中阿Q被打时,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心里却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好不容易赌钱赢了被别人拿去了,他回到土谷祠,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当他自我合理化后,便可以安心的睡着。先生美其称曰:优胜。甚至在最后,莫名其妙被杀头时,却也泰然,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被游街示众,他不过便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游街要示众罢了。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但凡是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会碰到坎,甚至跨不过的坎,无论是大坎还是小坎,更多的时候是我们在当时那个处境下跨不过的砍,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和自己达成和解,找个借口说服自己。因为只有将自身处境合理化,才能心安理得的活下去。但是,阿Q似乎表现的太擅长了,他都没有拿出勇气去抗争,去试着跨过去,而是一发现前面是坎,噗通一声,就跪下了。阿Q身上看来真实又荒缪的表现,不免让人想到唐吉诃德。都是小人物,都是面对社会乱象无力,但唐吉诃德却有冒险精神,阿Q呢?空有想象精神!过于擅长自我合理化,是在消解生命的活力和精神,也是在表达对存在感缺失的巨大失落!
英国哲学家贝克莱语:存在即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被另外一个心灵所看见才能证明某事存在。在客体心理学中,社会化的人在进行交往过程中,他人对我们行为的回应才证明了我们所发出的信号是存在的,信号存在,所以我们也存在。阿Q就像一个在大雪天的孩子,很多小孩子在在雪地上踩出自己的足迹。通过“踩”发出信号,“痕迹”作为外界对他们做出回应,而令阿Q失望的是通过自己的足迹时,无法确认自己的动作,无法证明自己的存在,也无法获得存在感。而他最终被大雪覆盖着,他的信号也被大雪屏蔽。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近不远的跟他走。”
这段话包含着他对获得存在感的渴望和失落。那闪闪的两颗鬼火使他成为一个不健康的人,他的病因更源自外部。他最后没有画成圆,没有存在感的人生难以圆满。
关于几处细节的再思考:
1.把阿Q这样的人列为正传实在是对前人其它传的一种讽刺。过去的传都是给那些在历史上留下印迹的人列的,而阿Q作为被淡忘又平常的人物,作为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为他列传,实在是为那个大多数画的一个肖像。
2.每个人身上都有“癞头疮”,都有缺陷之处。那个缺陷害怕被人戳碰,愈怕愈敏感。如何克服人生的“癞疮疤”是任何时代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起码不能像阿Q那样以五十步笑百步,以差笑更差。
3.和王胡比谁捉到自己身上的虱子多。我们生活当中和他人的很多比较是无意义的。应该比有向上精神的东西并能使双方的提升有帮助的。要比美而不是比丑。
4.阿Q对假洋鬼子的略怕、愤怒、躲避和狡猾,用一句话就完美呈现:“我说他!近旁的一个孩子!”现实中的我们似乎依然这样: 树立敌人又不敢直面敌人、要表达不满又不敢直面表达、要聪明躲避打击、要敢于转移目标,更重要的是——要善于忘却。
5.阿Q欺负小尼姑时,她愤懑的喊到:“这断子绝孙的阿Q!”很难想象这出自于佛门人之口。这是阿Q实在太可恶了呢,还是像《受戒》里一样,当和尚不过只是个谋生?
6.阿Q求爱的方式竟然是下跪!一个男人不会求爱,表达爱,甚至无法以正常的眼光看待异性。封建思想的毒性如此可怕。
7.结尾的章名叫大团圆。这名字多么带有作者的情感色彩,作者怀着巨大的勇气和决心把阿Q送上了鬼门关,大团圆似乎是作者对国民劣根性的大包圆。阿Q作为和作者本人截然不同的形象,“大团圆”的说法使得鲁迅本身的痛苦和悲哀浮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