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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 11:39:00
>>名词“东西”的指称意义及语义演变

一、关于名词指称问题的研究

意义与指称是针对名词而言的。关于意义与指称,不少哲学家早就深入地探讨过这个问题了,然而各家看法不一,就像很多理论一样,不断地在发展,却很难形成最终定论。 “东西”一词泛指一切事物,然而特指人或动物时又多含厌恶或喜爱的感情。本文将从意义与指称的角度对名词“东西”进行浅显的分析,并揭示其语义演变。名词指称问题的研究是现当代哲学家、逻辑学家以及语言学家研究的热点问题。针对名词性成分指称现象学术界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指称与意义的问题就是讨论的热点之一。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家柏拉图就意识到了意义与指称之间的关系,他把意义与指称等同起来,即“朴素指称论”,但这种指称论存在许多缺陷。后来语言哲学家弗雷格又提出了意义包含但不等于指称的观点,同样,这种观点也有不少问题。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将意义和指称完全区别开来。

后来关于指称问题讨论最多的就是名词性指称成分应该如何分类,汉语学界针对这一问题各家都持不同的观点。国内最早提出与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有关的概念的是陈平先生,他早在1987年《中国语文》第2期上发表的《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一文中,就提出了四对与名词性成分有关的概念,分别是:有指与无指、定指与不定指、实指与虚指、通指与单指。在陈先生之后,又有几位语言学家在陈先生阐述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与名词性指称成分相关的考察研究,提出了一些新概念。包括范开泰先生(1992)提出的“定指与不定指、遍指与非遍指、明指与非明指”等几组概念;张伯江先生(1997)对汉语名词怎样表现无指成分进行了考察研究;徐烈炯先生(1999)提出了“类指与非类指、无定与有定、有指与无指”等几组概念;刘顺先生(2003)提出了“不指与非指”的概念;王红旗先生(2004)提出了“显指成分与隐指成分”这一对新概念,后来他又陆续讨论了与名词指称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这几位语言学家对名词性指称成分的分类都有自己的观点,对于名词性成分的分类一直都是语言学家们讨论的热点问题,直到现在,对于名词性指称成分也没有一个确切统一的分类系统,这些问题都应作进一步研究。

汉语中对于某个词的指称功能研究成果还不是很多,相对于此类文章来说,学者们更倾向于进行指称功能的系统研究,譬如对于指称的含义、分类、词义、句法功能、意义与指称的关系、指称与陈述的问题的探讨等诸多方面。现在文献中对于某个表示事物词的指称功能进行研究的文章数量是极其有限的,多是对代词或名词的指称功能进行分析探讨,这些文章大多探讨的是指称功能的转变、语用以及修辞效果方面的内容,其中也涉及到了仿拟、隐喻、转喻等认知语言学的相关概念,另外还有关于人称指示的视点、地位原则等相关语用学的概念,尽管如此,这些文章对于某个表事物名词的指称功能研究的深度还不够。

二、名词“东西”的指称意义及语用功能

(一)“东西”的指称意义

“东西”一词“泛指一切事物,包括具体的和抽象的事物。”(《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特指人或动物时多含厌恶或喜爱的感情,如“笨东西、老东西、小东西”。如以下例句:

(1) 我还不经常出门,因为我老没时间。反正我一天老盯着这饭儿,买[东西],做饭。(马光英《1982年北京话调查资料》)

(2) 礼节,这个平常生活那礼节呀这个非常琐碎,这个[东西]。(唐海忻《1982年北京话调查资料》)

(3) 爱和人打架,学习成绩上不去,回家就挨揍,父母简直觉得我不是个[东西]。(《中国北漂艺人生存实录》)

    例(1)中的“东西”是做饭用的东西,是指具体的事物。例(2)中的“东西”是指礼节,属于抽象事物。例(3)中的否定句“父母觉得我不是个[东西]”,这表示谩骂、贬低义,表示厌恶之情。

(二)“东西”的词义溯源

《说文解字》中的“东”是“东方”之义,但后来经过人们考证,认为“东”的本义是袋子。许慎认为“西”是“鸟在巢上”,因此本义是指鸟栖息。关于“东西”一词的来源各方说法不一,这里作简要说明。最常见的一种说法就是五行说,盛温如答朱熹问的故事认为“东方属木,西方属金,凡属金木类,篮子装得;南方属火,北方属水,这篮子装不得水火类,所以只能买‘东西’,而不能买‘南北’。”另外还有地方代物产说,认为物产于四方,于是取四方中的“东西”来代指各方的物产,各种事物。还有人认为“东”、“西”由方位名词连用而可泛指四方,又由“四方”义引申可指四方的物产,进而成为各种具体事物或抽象事物的通称。也有一些人认为应从语音的角度对“东西”一词进行溯源。总这,关于“东西”一词的来源各方说法不统一,但都缺乏理据性。

我们认为最可信的一种说法就是任筱萌(1999)的观点,他和郑张尚芳(2007)都认为“东西”来自宋都买卖货物的“东西行”,由唐都“东西市”发展而来。当时唐都东市、西市最繁荣,人们去东西两市买货物都直接简称“买东”或“买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买东西”,渐渐地“东西”就成了表示一切事物的代名词。

(三)“东西”一词的语用功能

语用方面,“东西”在某些特定句式中表示谩骂义,如在反诘句和否定句中就表示谩骂、贬低义,如“这个人真不是东西”、“你算什么东西?”

此外,任筱萌(1999)认为“东西”重叠后还有零碎、拉杂的意义。他举的例子是《红楼梦》第八十八回中的一句话:“……不在乎这些东东西西上的。”任认为这种语法上的重叠正是其拉杂、零碎意义的反映。短语中的“东拼西凑”、“东张西望”、“东拉西扯”也多有此义。所以到后来“东西”在某些特殊句式中出现并表示贬低义是与它本来的零碎、拉杂之义相关的,比如例(3),又如“你这个狗仗人势的东西!”

三、名词“东西”语义演变的转喻机制

随着认知语言学的逐渐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转喻的研究,认为它不只是一种修辞的手段,更是一种认知机制。在两个相关认知域之间用一个突显的事物代替另一事物,这就是转喻机制。“东西”一词由原来表方位逐渐演变到泛指一切事物,这符合认知语言学中的转喻机制。

“东西”指代万物意义的产生,是具体的历史地理、商业发展和华夏民族传统文化观念相结合的产物。“东”、“西”开始指的是方位东方和西方,这是“东西”词汇化的前提条件。唐朝时期,随着市民阶层的形成和发展,随着城市的日趋繁荣,商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因而形成东市和西市。人们去东西市买物品直接称作“买东”、“买西”,时间长了,人们就将二者合起来说成“买东西”,再后来,久而久之,“东西”代表的就不仅仅是东西市了,最后就变成了万物的代名词。也就是说从开始表方位到后来演变成表示一切事物,先开始在同一个认知框架里,也就是方位域中,由坐标方位义发展成繁荣的东西集市,再由人们约定俗成形成“买东”和“买西”,又由于语言经济性的原则合并起来说成“买东西”,经过三重转喻直到最后“东西”演变成一切事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东”、“西”最原始的方位义是“东西”词汇化的前提条件。经过认知语言学上的三重转喻机制最终演变为表示万物。在“东西”词汇化的过程中,转喻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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