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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文明与公民的出路
[ 2008/11/1 21:44:00 | By: 瓜哥 ]
 

文明与公民的出路

一、 跨世纪的难题
    一个世纪前,后来曾创办广西大学的马君武先生在《政法学报》(1903年4月27日)撰文谈到公德问题,他说过:“不观于欧美诸国乎,虽幼稚之童子,下等之愚夫,未有在道旁便溺者也,未有毁伤公园之花草者也,未有污秽公共建筑物者也。夫岂必时时有警察以守护乎?而人民既有公德,则自爱公共之乐利,守公共之禁戒,而不敢犯(日本之治不及此,东洋人之公德固不能及西洋人也)。夫公花园者,人民同乐必要之建筑也。故欧美各国,虽穷乡僻邑,莫不有之。若建一大公花园于中国,而无警察以守护之,则不旬日而花草已折毁无余,便溺充满之,而臭秽不可近矣。言念及此,痛心曷极。”
    几年后,清末民初的风云人物刘师培在1906年5月的《羊城晚报》上撰文《论中国必先培养国民之公德》时再次指出:“欧美各国,公德之心最优。试观其国民,无一人无公德,如公园、博物院、图书馆等,凡入其中者,皆珍重之、爱惜之、无敢污损其公共物者,虽至幼小之童亦如此。”
    一个有几千年文明传承的礼仪之邦,其国民竟然没有公德之心,这是何等之局面呢?面对现实,当时的民国政府在七十多年前曾经认认真真地推行过“新生活运动”,它的发起人就是当时中国的第一夫人宋美玲。据知,受其委托、并获得蒋介石大力支持负责这件工作的“新生活运动总干事”阎宝航先生却是地下共产党的要人。他就是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阎明复先生的父亲。可惜的是,这场“新生活运动”被战争中断了。
    一个多世纪后,当共和国政府为迎接在北京举办的奥运会而以举国之力轰轰烈烈地推动“迎讲树”活动的时候,一些学者从中发现了它们与七十多年前那个“新生活运动”之间的内在联系。面对这个百多年前就曾被先贤们指出过的跨世纪难题,作为文明的守护者,政府当然负有责无旁贷的重任。但是徒法无以自行,如果事事都要“警察以守护之”,那么,社会的文明也就像没有生命的塑料制品一样只是一种国家的摆设,而不能像自然中的花草树木一样具有自我生长的生命。

二、公民是文明的根本
    其实,就在大清皇朝的末期,睁眼看世界的先哲们从“天朝上国”迷梦中醒来,发现我们已经成了“万邦”中的二流国家之后,就有那种“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之警醒。中国最后一个皇朝崩溃之后,民国初年那些学者们在对比中深感我国国民公德之阙如时,其中也有人意识到了其背后的原因。
    就在“新生活运动”期间,曾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局长,后来又为共和国政府之教育部长的张奚若先生在《国民人格之培养》中说过:“凡稍有现代政治常识的人大概都听见过下面一句似浅近而实深刻的话,就是:要有健全的国家须先有健全的人民。……国家就是人民的返照。……举一个极显明的例子,有今日英美德法之人民才能有今日英美德法之国家,有今日中国之人民也只能有今日中国之国家。”
    因此,他说,“中国已往的人民,和欧洲十八世纪以前的人民一样,在政治上是被动的,是没有地位的。……宗法社会的国家组织和政治理论本来不限于东西都是这样的,不同的地方就是中国把‘君父’、‘臣子’、‘忠孝’一套的理论弄得特别系统化而又深入人心罢了。”而“……辛亥革命就是自由、平等、独立、自治种种新学说战胜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诸种旧理论的纪念碑。”“不过辛亥革命只是近代中国政治维新及一切社会改革的起点。……当时的领袖人物大多数只略知欧美民治的形式而不了解其精神,其所抄袭模仿的自然也只是些皮毛而非神髓。到了‘五四’运动以后,大家才渐渐捉摸到欧美民治的根本。这个根本是甚么?毫无疑义的,是个人解放。”民国使人们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帅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天朝”格局里面解放出来,使公德成为一种需要和可能。明白“有怎样的人民便有怎样的国家,有怎样的人民便只能有怎样的国家”的因果关系,就会知道文明并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民才是文明的根本。在一个公民作为主体,而不是皇帝作为主体的新世界里面,张奚若认为,现在人们所说的民主只不过是“区区民治政治”,它们“不过是个人解放的诸种自然影响之一”。
    如果说民主不过是公民之果,换句话说也是一样的,那就是“民间”(公民社会)乃是文明只因,文明只是“民间”之果。这样的因果关系让我们知道文明作为一个褒义的概念,事实上它就是现代人类社会的核心价值。从一个民族社会的文明水平,我们不难看出它的文明程度,也就是一个民族社会所处的文明阶段。当文明表现为一种社会公德的时候,它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种社会公德规范和调节公共场合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反映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共同需要,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因此人们曾把一个民族社会的社会公德概括为具有共同性;群众性;继承性和简单性四大基本特征的“普世价值”。
    对我们这些经历过前三十年政府垄断一切的计划经济与后三十年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改革开放的人们来说,个人解放并不是一种理论,而是我们身在其间的历史与现实。行政主导与社会主导是一种相互消长的历史过程。理解公民是文明的根本这种前提,才能明白文明或公德作为公共领域或公民社会之产物,就像粮票与布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钞票与股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一样。从而让我们找到文明的根基与出路。
    如果说在大清皇朝之后,民国的先贤们抄袭模仿的“只是些皮毛而非神髓”,到了“五四”运动以后,大家才渐渐捉摸到欧美民治的根本。那么,其后的共和国经过前三十年计划经济的反复,在后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终于让我们这个民族国家会越来越接近于现代文明那种本源性的东西——也就是个人解放。人们知道,地球是没有国界的,地图才有国界,而地图上的国界都是人为的与为人。21世纪已进入一个不能在地图上找到的网络世界。今日之中国人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的人民一样已生活在一个与乡村和城镇完全不同的空间里面。有道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就像皇朝末年先贤们曾经有过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那种警醒一样,人们生活的基础已经完全不同,在这个看不见的新大陆,从一开始,主导网络的就是民间,而不是政府。

三、 知礼仪而仓廪实
    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个人解放最为重要的首先是被学者们称之为“分立的权利”,也就是俗话所说的“私有制”。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古人只不过是说出了人类社会的常识。与自由这种“私人领域里的自主”相比,民主这种“公共领域里的自主”永远是次要的,工具性的东西,因此才有民主不过“区区民治政治”之说。
    今日的中国乃是由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组成的一个历史、文化与现实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虽然因为政治与法律的分歧还处于“一国两制”或“一国两府”的分立状态。但是,人们不能只强调港澳台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故意忽略大陆也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在经过7年前至今未了的东北“毒豆奶”事件,到今日还沸沸扬扬的三鹿“三聚氰胺”事件在大陆地区相继发生之后,我们会发现百年前那个“跨世纪难题”在大陆地区已经变成新世纪的跨世纪灾难。但在同属同文同种之中国,港澳台能独善其身。其中蹊跷,相信人们不难从上面所说找到一些答案。
    “使宪法生效的是守法的公民,而不是违法之徒”,不论是民国时期的“新生活运动”,还是共和国在奥运期间的“迎讲树”活动,使它们成功的根本希望只能是把文明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的公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人们有所自觉的“知礼仪而仓廪实”就是一种后知后觉的努力。在“公民是文明的根本”里面,我们知道了“有怎样的人民便有怎样的国家,有怎样的人民便只能有怎样的国家”,为此,在“私人领域”争自由与“公共领域”争民主的个人解放过程里面,同样作为民国先贤的胡适才说,“争取自己的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自己的人格就是为国家争人格,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不是一群◎◎能够建立得起来的。”不论是同样属于东亚的日韩,还是有儒家文化自觉的新加坡,以及与我们中国的港澳台地区,在这些文明国家与地区里面,公民的社会公德是一种必须的守法行为,而不仅是一种个人的觉悟的私德。制度守护的文明是建基于居住在其共同体上的所有社会成员都认同的核心价值之上的,在中国的大陆地区,“私人领域”有自由,“公共领域”有民主是否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答案就在大陆中国人自己。
    文明与公民两者是现代社会之所以为现代的根本所在。没有公民之因,就没有文明之果。反过来说,没有文明之果的守护,公民最终也将会不了了之或如昙花一现。民国之后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历史,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基本上已是“衣食足”的今天,我们“知礼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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