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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梁长在你我身上
[ 2011/8/2 15:37:00 | By: 瓜哥 ]
 

脊梁长在你我身上

 

    倪萍与脊梁奖的事件争得沸沸扬扬,引起许多人关注,里面有个深层次的因素,就是:人们相信存在国家脊梁民族脊梁,国家和民族确实也需要脊梁

    即使很多享誉四方的学者都没注意到,国家脊梁民族脊梁,实际上是种拟人化的虚词,把国家、民族拟人化,比喻为像一个人那样的有机体,然后再把在这个国家里出力最大最多的人,或对国家进步起关键作用的人类比为对有机体起支撑作用的脊椎骨。

    在政治、文化领域套用自然科学术语是用词不当。把国家、民族想像为一个有机体,不过是在政治、文化领域对有机体这一化学词汇的滥用。在习惯于用整体论的方法进行思维的人们那里,这种拟人化的词汇混用(活用)才是有效的。对于反对用整体论的方法思维的人们来说,国家、民族由一个个的人所组成。这些人不可能像动画片里的变形金刚那样被当成零件来组装成一个超人的活体。国家不过是由独立的个人按一定规则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每个个人仍然是独立的行为主体,个人对于共同体的作用和价值固然存在大小之别,但每个人在生命与权利诸多方面却是等价的,不存在谁谁是少不得的心脏、脊梁,谁谁是可有可无的毛发、指甲。

    不可否认,由于存在自然差异,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人与人在努力程度、品德、能力、贡献等方面不可能完全一样。有人的价值大些,有人的价值小些,有人还可能只有负面价值——比如刚刚被宣布逮捕的那个挪威杀人犯。国家领袖与普通平民,科技文化的创造性精英与市井小混混,怎么可能同日而语?是的,人与人确实存在巨大差异,但这种差异以正义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自由竞争中自然形成生活质量与荣誉的动态分层,努力奋斗并获成功者将过上更优质惬意的生活并享有更高的荣誉,不努力者则只能获得基本的温饱。

    在这种公平竞争的正义秩序中,无论获胜或获败都是个人所致,责任和后果也由自我承担。他人或许会是帮助或阻碍的因素,却绝非决定性力量。法律保障每个人不受他人主宰。任何人逾越本分干预他人都有非法之嫌,都有可能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任何人都必须并只能把命运牢牢把握在自己手心。由于所有人一律平等,所有人都必须如此,任何个人就既不能把自己的成败寄托在他人身上,也不要去努力做他人或整个国家的救世主。

    个人是这样,国家也就如此。由于国家是智力相当、权利相等、责任自负的个人的共同体,决定一个国家是好是坏,不再取决于某个人的成败。国家的好坏成败取决于无数个个人的努力。努力并成功的人多了,国家自然就好,不努力并失败的人多了,即使有少数个人特别突出,国家仍然是个失败的国家。在共和国里,没有谁是脊梁,也没有谁是尾椎。国家没有一副公有的脊梁。每个人都是这个国家的脊梁,共和国的脊梁长在你我每个人身上,何必求于他人或送给他人?

 

 
 
  • 标签:脊梁 个人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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