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期末了,各个学校照例要安排法制教育讲座。我的楼下就是小学的操场,操场过去是教学楼,教学楼里传来的声音告诉我:小学正在进行法制教育讲座。讲话者大约讲了40分钟,我听见的声音都是领导做报告的语气,内容里基本上是:不要去什么地方,不要做什么事;要小心什么,要注意什么。林林总总大约有几十条。比如:不要去人多的地方,不要一个人上街,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把自己的住址告诉别人,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食物饮料,走路要有一定的警觉性,一个人走路回家的时候要看看后面是否有疑似跟踪者,不要去食品卫生不合要求的地方吃饭,不要吃过期食品,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是绿灯也要左右看看再过等等。听到这些,我突然有一种胆战心惊、毛骨悚然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这样危机四伏?这些身体心灵尚幼的孩子要具备这么多的保护自己的能力吗?一个连孩子都没有安全感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为什么这个世界会这样?我们可以一直追问下去。
可是疑问归疑问。我也能明白一点:学校必须做这样的“教育活动”,被请来的警官也许必须这样讲,或者说他们只会这样讲。不是吗?等一下,我们中学的“法制教育活动”也要开始。
按照约定,辖内派出所的副所长提前半小时来到我的办公室,同来的还有所长。可见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我真诚的表达了谢意。叙谈中,我提到了刚才小学的讲座,也把我的疑问对他们提出来。我说:希望副所长在讲的时候能有一些亲和力,希望以案说法,能既让同学们有一些兴趣,也让他们能得到一些教益。至于具体怎么讲,我也不好说。如果象刚才小学里所讲的,也许我们会觉得: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在一旁的所长马上意识到我的意思,问我:你是说,不要告诉他们这么多阴暗面,这个世界很美好?我说,不是。我恰恰觉得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美好甚至丑恶和罪恶。可是,面对孩子,我们该怎么样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点来切入呢?所长说:我从事警察工作二十年,过去还做过刑警,我们所接触的比给学生讲的不知要严重多少。我很同意所长的话。一个社会总是真善美和假恶丑并存,可是今天的中国却是假恶丑似乎占了绝对比重。为什么会这样呢?责任是谁的呢?普通的民众百姓不可能说没有责任,但是他们能负主要责任吗?我们略略说了说这个话题,要开会的时间就到了。
还好,副所长虽然准备了几十页的讲稿,但还是没有完全照本宣科,虽然普通话不是那么准,但是还基本能听懂,虽然原本有很多“不要”“不许”“注意”和“小心”,但还是没有都说出来。提问互动环节的时候,一个同学提出:如果我在路上被打劫,怎么办?所长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说:刚才在你们严书记的办公室我们聊天的时候,严书记说世界很美好。。。 。。。。其实你们出门要小心等等。接着他就从警察的专业角度讲了遇到被劫时候一个孩子应该大致怎么样的事项。我同意他的说法。但对于他转述的我的话,我有点感到惊讶。
我们的法制教育到底要给学生讲什么呢?从实际的情况看,大多数的学校法制教育都是要求学生注意这注意那,不要这样不要那样,如果违法犯罪,就会被怎样?其实很多的要求都多少带有吓唬的味道。从一个学生个体的生命安全角度看,如果这个社会确实有很多明的暗的危险,我们首先要求学生自己的言行要守法,然后给学生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建议、培养一些必要的应急反应能力是绝对必要的。但是我觉得法制教育并不只是这些。
那到底还缺少些什么呢?法制教育的法制是什么?是法制还是法治?法是什么?法有什么作用?法是怎么来的?法的位置?等等这些都应该告诉学生,或者说必须逐步和学生一起学习探讨。可是我们的“法制教育”很少从理性的角度来和青少年一起分析探讨。那更不要说灌输“法治”的理念了。
如果说我们今天的社会有那么多的丑恶、危险、甚至罪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法律没有保护到每个人、同时也没有约束到每个人。有的人和事,法律该保护的没有保护;有的人和事,法律该惩处的没有惩处。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法律在有些人面前绕道了、转弯了。法律在什么人面前绕道转弯了呢?主要是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本来一个好的或者比好的社会应该是法律至上,没有什么可以超越法律的。但我们却常常看见法律被权钱蔑视和奴役。如果权力以及常和权力勾结在一起的金钱不能得到有效限制,这个社会的不安定感和丑恶就会越来越多,那么每个个体的人也只会感觉越来越不安全。
所以我们的法制教育同样重要的是对学生进行公民思想的教育。每一个公民都有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和权利。公民一方面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同时要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为什么这个社会还有这些多的不美好,因为很多人超越了法律。很多不美好就是因为我们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还行使得不够。虽然在中国南方,这一点已经比其他地方好多了,但我们还是要更多的向学生输入这些东西。
由此,我想到了《南方周末》2012年的新年献词:《像一束光簇拥另一束光》,其中有这样的话:“公民强大,社会才会强大。社会强大,公民的尊严才得以保障,每一个个体才能够主动参与国家的制度运转。人们深爱自己的国家,只因她能保障正义与安全,只因她不断由公民们亲手“重建”。国家与公民之间血脉贯通,于是公民的悲伤,成为国家的悲伤,于是国家的荣光,成为公民的荣光。”
这也应该成为我们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