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想写一些关于动物与文化的文章。恰好本人来自湛江,当地的吃狗风气很浓,但近年来受到爱狗人士的抨击很多。在我看来,这背后是两种文化的冲突,所以我打算从这个角度着手。
每年的玉林“狗肉文化节”闹得轰轰烈烈,出现了流血事件,爱狗者和吃狗者各执一词,双方似乎都有很充分的理由,没有共鸣之处。在我看来,这个吃与不吃狗肉之争的背后,实质上就是中国狗文化之争。如何见得,下面我将简述中国狗文化的历史由来,顺着这点线索,大致会了解今天为何会有吃狗之争。
从网上和主流媒体的观点来看,多数支持爱狗者的抗议行为,更有明星利用其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呼吁大众抵制吃狗,认为吃狗是不文明的行为,或者是陋习,应该予以取缔。但是,中国几千年的吃狗文化,岂是你一句陋习就能概括得了?也有人从外引入支持的观点,说香港从1967年就开始立法不吃狗肉,反观大陆,为何如此不开化?对于这种观点,我觉得无疑是数典忘祖,不知道本国的实情,硬生生的把外来文化套在中国民众的身上,难以让国民从心底认同。更有甚者,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从道德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出发,认为道德的普遍性比较符合学理上的旨趣,但在大众的日常道德实践中,道德的特殊性似乎更有用也更适合实际情况。动物保护伦理也一样,我们不会对所有的动物一视同仁地进行保护,而是根据环境的特殊性以及物种的特殊性,选择性地进行保护。这种观点,无非就是把狗特殊化,认为狗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是,这种观点也是经不起推敲的,甚至与我们人类的种族歧视有相近之义,凭什么把狗单独捧出来,况且狗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在生物学也找不到支持的理由。难道这仅是越来越多的国人喜欢养狗作为宠物所导致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反问一句,等到某一天,当我们国人喜欢养鸡为宠物,是不是也要把鸡单独列出来,我们岂不是不能吃鸡了?
针对近年来在中国掀起的爱狗行动,其实并非空穴来风。我认为这跟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养狗为宠物有关,自己把狗当成宠物,眼里容不得有沙子,就要全天下的人都跟他那样爱护狗呵护狗,一旦看到有人杀狗吃狗就觉得十恶不赦,自己义不容辞去阻碍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其实,武装这些人脑袋的无非就是西方狗文化的移入,被他们全盘接受而已。在西方,特别是西欧国家,由于地处温带海洋性气候,全年降水均匀,夏季热量不足,所以不利于农耕文明的发展,反而利于发展畜牧业,以放羊放牛为主,这样,狗就成为了他们的好帮手,每次放牧时都要带上自己的猎狗,一来可以保护自己的羊群牛群,二来可以遛狗,减少放牧时孤独寂寞的心情,由此与狗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再加上西方社会是年轻人的天堂,老人的地狱,往往陪伴老人度过晚年的不是自己的子女,而是身边的狗,所以狗在西方人心目中的地位就显得重要了,被当作自己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我们不会惊讶,在西方有老人临终时把遗产留给自己的狗而不是自己的子女的,我们也不会惊讶,在西方有很多人在狗死后为它立墓碑。狗在西方人心目中的位置是崇高的,从他们的文化可以看出,比如我们熟悉的”love me, love my dog.”(爱屋及乌),”you are a lucky dog”(你是一个幸运者)等等。由于近代香港受英国文化影响很大,英国的爱狗文化在香港逐渐流行起来,以致后来香港通过立法不允许公众吃狗肉。所以,把香港不吃狗肉的文化套在中国大陆民众的身上,明显不适宜。要想找出中国某些地方喜欢吃狗的缘由,还得从本国历史着手。
我们都知道,至少目前来说,我们所接触到的中国文化,对狗的评价是不高的,甚至有嫌弃贬低之意。诸如“狗官”、“狗血喷头”、“狼心狗肺”、“狗仗人势”、“狗嘴吐不出象牙”、“狗改不了吃屎”等等,要列出这样的词语,实在数不胜数。为什么狗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不高,这除了跟中国的农耕文明有很大的关系以外,还跟朝代执政者的身份和民众的信仰相关,下面笔者着重从这些方面入手,剖析中国的狗文化。
就目前的研究来说,狗是人类驯化最早的动物,大约距今一万年左右。那时中国正处于狩猎采集的原始社会,狗这时的功能巨大,主要以辅助捕猎为主,我们的祖先捕猎的多少与猎狗的协助有很大的关系,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一般而言,假如猎狗在捕猎中受伤了,我们的祖先就会停止捕猎,打道回府。有时我们的祖先在捕猎中受到野兽攻击,猎狗会舍命相救,由此那时我们的祖先对狗很有感情,甚至以狗作为图腾来崇拜。这点从现在一些以渔猎为主的北方少数民族可以看得出来,如满族、蒙古族、鄂伦春、达斡尔等民族的狗是不准打的,认为打狗欺主。更不能将狗作为买卖交换的物品,好幼犬常是猎人相互赠送的最好礼品。到满族家做客,不准戴狗皮帽子、狗皮套袖、狗皮烟口袋,更不准将这些东西放在西炕。鄂温克族禁忌中就有不许拿刀进狗窝或用有刃的东西打狗,小孩不准拿火吓唬狗等。在我们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甚至以狗作为图腾,如瑶族、畲族、苗族、黎族、壮族等。时至今日,这些少数民族人民都相传着狗王——盘瓠建国的故事,就是明证。
但是新石器时期之后,唱主角的不是这些南北方的少数民族,而是进入农耕社会的汉民族。汉文化成为引领这片中华大地的火车头,各少数民族以学习汉文化为开化标志,以问鼎中原为荣。由于汉民族是农耕社会,这样一来狗的地位就大大降低了,除了看门之外,就是成为人们的食肉来源。我们都知道,汉民族的图腾是龙而不是狗,没有了对狗的禁忌,因此狗成为盘中餐就不足为奇了。从现在的史料可以知道,在先秦时期,狗是贵族的食品,一般百姓很难吃到狗肉,如《礼记·王制》中记载到:“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大无故不杀犬豕。”但春秋战国之后,由于进入铁器时期,生产力大大提高,再加上礼崩乐坏,狗肉开始进入普通民众的食谱中,甚至出现了以杀狗为生的职业,如我们以前在中学课本读到战国时期的刺客聂政,即“家贫,客游以为狗屠。”还有荆轲在燕国时,“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等,说明了吃狗不再是贵族的专利,普通老百姓一样可以吃得到。到了汉朝,由于张骞通西域,大量西域的物种被引进中原,如血汗马、葡萄、胡桃等,其中还有胡狗,由于胡狗高大凶猛,被用来警戒和守夜,家狗作为看家这项职能被胡狗取代后,只剩下作为食肉的功能了。由此,汉朝的吃狗风气更胜于前朝,主要表现在汉代狗肉制品的丰富、汉人选择食用狗肉的严格等方面。如汉代有一款被载人《食经》的狗肉名菜,叫做“犬碟”。汉人在选择食用狗时有一定的原则,即“选幼不选壮,选壮不选老”。
吃狗的鼎盛风气始于汉朝,也止于汉朝。读中国的历史都知道,随后的魏晋南北朝是中国一个分裂动乱的时期,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许多北方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上文有说到我国许多以渔猎为主的少数民族是不吃狗肉的,所以这种敬狗的风气被带到了中原地区。再加上这时佛教盛行,佛教是禁止杀生的,尤其是那些从主人那里所获甚少,却忠诚于服务于主人的动物,如狗、牛、马等,认为食用这些动物会遭到不好的报应。所以经过这段时期的移风易俗之后,到了隋唐时期,我国上层社会的人们一般不吃狗,北方的民众在公众场合也不吃狗,有“狗上不了宴席”之说,吃狗的风气只保留在我国的南方地区,以下层社会的民众为主。原因不难推敲,因为魏晋南北朝是我国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同时也是汉民族大量南迁的时期,许多在北方生活的汉人为了躲避战乱,纷纷迁往南方,也带来喜欢吃狗的风气,因此吃狗之风气在南方被保存了下来。由于上层社会是鄙视吃狗的,而吃狗仅存在下层的民众身上。所以,生活在社会上层的达官贵人、文人骚客为了区分社会阶层,认为狗是属于下层普通民众的,因而出现了中国文化对狗嫌弃贬低的色彩,以致以后对狗贬义的词语越来越多。由于社会潮流是上层人士引领的,因此,自隋唐以后,狗肉基本上退出了中国人的主要食谱行列。再加上后来中国朝代有少数民族执政,如元朝的蒙古族和清朝的满族,这些民族都是禁止吃狗肉的,由此吃狗之风气仅保存在南方的一些边远地区,以汉人集聚的地方为主,如明朝时期,曹学佺在广西任官时,曾写出“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名句,从侧面反映出南方还保留着吃狗的风气。
为什么吃狗的风气在中国下层社会中长盛不衰?我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中国古代的下层社会,民众温饱难顾,更谈不上经常有肉吃了。与其说中国下层民众喜欢吃狗肉,倒不如说中国下层民众喜欢吃肉罢了。因为历史上狗肉的价格相对于牛羊来说无疑是便宜多了,普通民众为了解吃肉之馋,就选择吃狗肉了。第二,狗肉确实是很好吃,,特别是现在的岭南地区,仍然把烹制狗肉作为一道名菜,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之说,当年鲁智深破戒就是因为受不住狗肉的诱惑。由此看来,狗肉的确让人垂涎三尺,被下层民众当作了山珍海味。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狗肉相传能治病,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到:食用狗肉具有安五脏、轻身、益气、宜肾、补胃、暖腰膝、壮气力、补五劳七伤、补血脉等功能。下层民众没钱吃燕窝鱼翅等补品,于是找到了吃狗作为进补的替代品,无疑是一种不错或者是无奈的选择。比如,在我们湛江地区,吃狗风气大盛,狗肉店满街都是,特别是冬天,那里的人们喜欢三五成群围在一起打火锅,以狗肉为主要食材,有“啖狗肉求子”之说,吃狗肉成了年轻夫妇的最爱。
吃狗的风气在中国由来已久,特别是在下层民众的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只不过近代由于西方爱狗文化的移入,加上国人喜欢养狗为宠物的风气日益浓厚,就产生了爱狗和吃狗两种文化的对立和碰撞。我认为,要想剔除国人不吃狗肉的传统习惯,除非可以找到比狗肉更便宜更好吃更进补的补品,否则难以劝服国人不吃狗肉。爱狗人士和主流媒体一味的口诛笔伐,只会激起吃狗者更大的反抗而已。爱狗和吃狗的文化冲突,在可预见的几十年里还会持续下去。
陈德模 2017年12月写于广州·坚真花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