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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为人师表吗?
2011/8/26 21:11:00

“我们”能为人师表吗?

 

吴非先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教师》一文有一段警示“父母”的话,刊登在今年第三期的《教师月刊》本刊的封面。读后,令人觉得这段话警示对象不仅指“父母”,而且更是 “教师”。吴先生希望“我们”注意自身的言行,通过自己的榜样作用,引领孩子做有理想、有爱心、关心集体的人;这无疑正确。然而仔细琢磨,又觉得这段警示语背后的文化价值观,似乎有悖于自由平等民主的时代精神;对此,笔者有如下解读。

第一句“我们庸俗一分,孩子就可能完全丧失理想”;这似乎夸大了“我们”对孩子的“教育”作用,同时也小看多媒体时代孩子的多元思辨能力了。我不否定,一般意义上,“我们”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但从特殊意义上看,今天功利化的中国社会中的“我们”,无论是为人父母者,还是为人师长者,都很难免俗,在孩子心目中“我们”的形象不少早已丧失了应有的光辉与伟大。尤其那些被升学率捆绑的教师,在孩子心目中,只不过是“知识贩子”乃至“文化骗子”而已,“庸俗”又何止“一分”呢?这样的“我们”有使孩子完全丧失理想的能量吗?真正令有些孩子完全丧失理想的,更多的可能还是那响彻着“考分就是硬道理”口号的校园与充斥着血腥或情爱乃至恶搞的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吧。

事实上,即便从升学的角度看,有些孩子能考出高分和考上名校,也并非全是“我们”的“教育”成果,可无论中考,还是高考结束后,那表彰的红榜条幅,无不是“我们”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加工”能力的广告。这种把教育对象物化成为产品的观念,符合现代教育只是呵护生命成长的理念吗?教育的主体不光是“我们”,而成长的主体也不只是孩子;面对生命的事业,“我们”不但要有爱心,更要有敬畏与谦卑。在“我们”看来,自己占据了知识文化高地,就自然有了“教育”孩子的权力,而忽视了呵护的责任;这种把“我们”置于孩子之上的教育观,已远远落后于现代社会师生平等互动共同成长的观念了。

第二句“我们对自私过于坦然,孩子们就会把利他当做耻辱”;这里要追问:什么是“自私”?“过于坦然”怎么界定?从整句话来看,吴先生这里的“自私”既然可以“坦然”,那就不是中国社会话语环境中的“损人利己”的“自私”,而是一般意义的“利己”的意思吧。也就是说吴先生并不反对“我们”坦诚人有追求自己利益的天然的利己性,只是不能“过于”。所谓的“过于”就是突破了自己利益的边界,侵害了他人的利益,也就是突破法律道德的限制。遗憾“过于”是“坦然”的修饰语,于是,“过于”就很难界定,也令人费解了。因为“坦然”作为一种品德,无论怎样,都应该有价值上的正当性;如果“过于”了,那就不是“坦然”,正所谓真理再向前多走一步就是谬误,犹如说“不要过分的爱”一样,“过分”了,就是“溺爱”,而“溺爱”就不是真正的爱。如此看来,这句话至少表达不周。

除了表达不周外,它还流露了把伪善视为一种修养的观念。与前一句联系起来看,吴先生似乎觉得:“我们”是“第一任教师”,而“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因此,就应该像“春蚕”那样“无私”,像“蜡炬”那样“奉献”。因此,不应计较物质利益,否则,就庸俗了;不应“坦然”人的天性,否则,就不高尚了。

可在我看来,教师与其他行业没有贵贱之分,尽管从职业责任看,教书育人,要求从业者应该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操守,但在成王败寇的丛林社会中,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从业者的“光辉”与“崇高”似乎只在那块早已蒙尘的神牌上,历史现实中,做教师多是落魄文人为了生存而作出的无奈选择,教书仅仅是其谋生的手段,远还不是其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所以在如此的现实面前,要求教师“无私”“奉献”,这本身似乎就不够道德。

然而,如此“苛求他人学雷锋自己占便宜”似乎又构成了德育的“中国特色”。面对如此的“德育”,真正的道德,首先就要“坦然”;创造让孩子说真话的环境,抵制假大空的“灌输”对孩子心灵的荼毒,应该是中国教师今天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孩子面前,拒绝那言不由衷的伪善“说教”而所需要的道德勇气与文化智慧,更是“我们”应该具有的修养啊。

第三句“教育者过度宣扬个人主义,在孩子们那儿最终有可能无限地膨胀”,与上一句“坦然”不同,此句的“宣扬”明显地否定了“个人主义”,但“过度”一词似乎又对其含有一定程度的肯定;如此矛盾的表述,表露的是一种文化价值观的混乱。所谓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社会的话语中,经常与“集体主义”相对立,而“集体主义”又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被高度强调,因此“个人主义”就被理解成“极端的自私自利”,也就是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被如此核心文化的“灌输”的“我们”自然要摒弃“个人主义”,而崇尚“集体主义”。

长期以来,“个人主义”就这样成了把人驱赶到所谓“集体主义”羊圈的棍棒,它常常将国人置于“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尴尬境地,去做“舍生取义”残酷的选择,以成就生命的“高尚”。当一个个具体的生命被“集体”吞噬之后,专制主义的城堡就巍峨矗立起来;所谓的“集体主义”,就成了“被集体主义”(秦晖先生语),成为专制暴政的意识形态。那占据城堡的“成功者”还振振有词:大河没水小河干;没有……,就没有……。这种违背常理的忽悠,居然今天还成为“我们”的思维惯性,这不能不说是教育者的悲哀。

吴先生也许看到了在“个人主义”的棍棒下,无数“个人”身心的伤痕累累,同时也知道真正的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自由平等人权的哲学观,因此,才用了“过度”一词,表明他也不完全反对宣传“个人主义”。问题是,今天的中国的“个人主义”是不是“宣扬”过度了呢?在我看来,普及真正的个人主义知识是今天中国教育的重要任务,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缺的就是真正的个人主义;正因为一个个自由平等的个体生命被忽视,所以,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往往成为专制暴政的意识形态。在现代的中国教育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是“人民”,而常常被屏蔽的概念是“公民”。如果还只在“集体主义”的意义上玩弄“人民”,而无视“个人主义”的“公民”;那么,今天的“以人为本”之中的“人”,还将被偷换成那个抽象空洞的“人民”,一个个具体的中国人也就无法走出被继续忽悠践踏的传统社会。因此,真正的现代教育,就是要大力“宣扬”个人主义,去唤醒国人的“公民”意识。

总之,这段话一组“我们(教育者)……,……孩子……”排比句,除了表达一种“看上去很美”的道德激情外,其所构成了的假言推断的前提是,“我们”占据了文化道德的高地,对孩子的影响就是必然的;这个前提隐含了对“教育是呵护生命成长的事业,而生命是平等的,其成长在师生的互动中进行的”教育观的否定。另外,对“平庸”“自私”“个人主义”的自相矛盾的表述,反映了长期的“无私高尚”、“集体主义”的宣传灌输,模糊了“我们”物质与精神、个人与他人的利益边界,也表现了“我们”对自由平等民主这些普世的文化价值的隔膜,以致有意无意地步入掏空具体的个人的伪善中。

拥有如此文化价值观的“我们”,能为人师表吗?我很怀疑。

当然,吴先生这段话本意是从应然的角度出发的,对“我们”的社会行为提出加强文化修养和提高道德思想境界的警示,这固然不错;而我却更多地从实然的角度,对警示语背后的文化价值做了上述解读,这就难免误解甚至歪曲。但多角度多层面地对“我们”的教育问题深入思考讨论,我以为,这也不无意义吧。

jianhuile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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