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与生命及其时代
——读《蒋勋说唐诗》随想
那天在同事那儿看到《蒋勋说唐诗》,因为最近在与孩子们选读《唐诗宋词元散曲》,就借来,想翻翻,不料居然就被“黏”住了。刚好这两天放假,就把其他的事推开,一口气将它读完。如此吸引我的,不仅是蒋勋先生那清丽流畅的文笔,更主要的是那贯穿全书的独特思想:诗歌呈现诗人独特的生命状态,而唐诗的繁盛则是历史时代的发展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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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琢磨”了唐诗的语言形式,而游牧文明对农耕文明的冲击,又为唐诗注入了勃勃的生命活力。诗人挣脱了人伦道德的束缚,便直接与自然对话:“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有了这么一种宇宙意识,于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陈子昂,也就不仅仅是抒发了一种怀才不遇的愤懑,其中更有面对浩渺宇宙倍觉自身渺小的自我意识。
游牧文化中有天然的个人主义,它崇尚个性,追求变革,趋向激进;农耕文化有原始的集体主义,它崇尚共性,追求稳定,趋向保守。在伦常文化成为一元化统治的时代,奢华也许会成为个性张扬的方式,而俭朴可能成为掩饰本相的权谋。
生命的高傲与孤独,华丽与荒凉,繁盛与衰落,豪放与残酷,似乎是一体两面。因此带着政治恐怖的阴影,王维回归山林,要做一朵辛夷花——“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过上了另一种生活,呈现了山水中生命的状态。
好诗总是在田园山水,在芸芸众生,只有发端于民间的诗歌才最有生命的真性情;如同今天微博上的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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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基因上,李白是一个“混血儿”,表现了“贵游”文化的特质;一定意义上,还标志了游牧文明对农耕文明的胜利。在诗歌创作中,李白能由“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的“妾”,自如地转变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我”,正表现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开放与文化的多元。
角色的转换,也就是设身处地为“他或她”着想,即感同身受的“同情”(不单指怜悯);这有利于心理健康,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容度,牢固爱的基础。而以儒家为正统的农耕文化教育,却不遗余力地绞杀了生命原始的“野性”,将其驯化为“忠”“孝”的标准角色。没有独特的生命私情,所谓的“仁义”都是可疑的。人与人之间没有源自生命个性的爱意,只有带着角色的面具的表演,于是千百年来,农耕时代的舞台上演出的只是毫无生命激情的木偶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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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李白如此盛赞好友,其实是赞美那种超越功利的生命状态,这也是自我赞赏。诗歌本来就应该如此把人带入一个不功利的世界,去表现豁达乃至忧伤的自我。
李白的豪放与豁达背后有淡淡的伤感,这是由生命时空的有限性决定的。
豪放的另一面是残酷,按照农耕伦理看,李白是不道德的,他太张扬了“我”,他的创造力被理解为毁灭力。这也是宋以后农耕文化成为正统的社会非常害怕他的原因。但生命被豢养成“标准件”,那更是一种不易看见血腥的残酷。
李白居然“笑进一杯酒,杀人都市中”;这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自我授权的“侠”一样,在现代社会,是一种无视法规而没有底线的叛逆。如果只是作为诗歌说唱而已,那么,在美学意义上,叛逆也许可以视为一种创新,当然,这必须在言论自由的时代。
李白的生命可以豁达到孤独地“出走”,这是叛逆期的青年所向往的,但农耕文化训导的青少年,现在大都变得很“乖”,如今,他们大都听神马神马的话,跟神马神马走了。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美到了极致,就开始转向它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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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游”特质的文化“混血儿”李白与纯正的农耕文化的杜甫竟然成为诗坛上的“哥们”,这要归功于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在一个开放的时代,不一样的人相互欣赏;而在一个封闭的时代,就彼此相互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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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诗被称之为“史诗”,这是因为,他像一个记录片的记者,有巨大的节制,哪怕遇上《石壕吏》那样悲惨的故事,他也不准自己流泪。在诗歌创作上,也要“让事实说话”,加入个人主观情绪是危险的,读者可能因此与你对抗。可要做到如此“节制”很难。因为诗歌毕竟是主观感情的产物,要做到“纯客观”地去记录,能不难吗?但杜甫做到了,这就显示了他的能耐,李白似乎就做不得。
另一方面,杜甫似乎有选择地始终把“镜头”对准社会底层,对准不被时代遗忘的生命角落,表现出人道主义的大爱,比如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如果仅仅从诗意去读,杜甫的诗中有不少直白得不像诗的句子,但因为有大的关切,他要替底层百姓代言,也就不怎么管“诗不诗”了,如他的《兵车行》、《又呈吴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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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古文运动本质上是文人的道德自省。当文学走向形式主义,就偏离了时代的精神,没有时代生活的真实表现,诗歌就失去了生命的灵气。
白居易“系于意,不系于文”是古文运动的一种民间关切。从作文的角度看,真切才是最重要的;当有一种激情非表达不可的时候,人总会千方百计地要寻找表达(发泄)方式。因此,表达真切而强烈的欲望,将促使表达形式的多样乃至完美。
“文以载道”严格地说,还是一种功利,往往带上意识形态色彩,容易偏离真切。
孝(忠),是功利的;爱,才是诗意的。孝敬父母,是尽道德责任,而爱一个人(父母),则是敬畏一个生命,是让自己的生命在另一个生命中获得“对象化”;这就是美。白居易的《长恨歌》之所以感人,是因为他抽离了描写对象的“皇帝”“贵妃”等社会身份,使其只剩下女性的美,男情的真,表现的是一种生命之爱。
白居易和李白一样,也是多面的,他既能创作华美的巨篇,也能创作《问刘十九》这样的短信;有典雅的《琵琶行》,更有通俗的《卖炭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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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繁华会增加繁华的厚度,追求美好当然就会成为一种美化。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很显然诗化了现实中的“荷塘”。晚唐的靡丽诗歌是对大唐繁华盛世的追忆,自然是一种对现实的美化,也可称之为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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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的《登乐游原》写的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向晚意不适”的“不适”很有分寸感,如朱自清的那句“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的“颇”一样,说有却无,说无却有;这就有了“山色有无中”的诗意了。
李商隐的诗写的不是一个具体的对象,而是人人都可能遭遇的生命状态。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除了表现一种生命的执着外,还说明:一个生命必须为自己找到一个值得付出一切的对象,比如儿女,比如爱恋的人,比如热爱事业等;这样,生命才会因付出而饱满。当然,李商隐第一个爱恋的对象是他自己,所以他“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可能有爱去扩展到他人乃至社会?
生命可以呈现不同的状态,无论“庄生梦蝴蝶”的迷茫,还是“望帝啼碧血”的执着,每一种生命状态都有它的美好,因此李商隐说“人间重晚晴”。
李商隐的诗是象征主义的,越注释离原意越远;因为象征的意象是灵动的,是万花筒中的晶体,注释就禁止了它的转动,就定格了意象,也就扼杀了它美的灵动。好多诗,也是如此。
但,有几点商榷。
第一,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的最后八句,将其视为“更大意义上的归宿”,固然有哲学意义的深刻,但它首先还是诗,应该与前面八句写思妇对应,写的是游子。这样,前面的“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也就未必“不容易懂”,可否浅显理解为写思妇之恨:音信阻隔?而后面“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刚好与之对应,写游子之恨:归途阻隔吧?
第二,李白“拔剑四顾心茫然”一句,“剑”应该是佩剑随身带着,是贵族的徽章,怎么可能从墙上取呢?
第三,“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此两句应该感叹物是人非,先前豪门望族的繁盛不再了;“燕子”还是那样的“燕子”,“堂”也还是那个“堂”,只是主人变了。这“燕子”之“物是”反衬着“寻常百姓家”之“人非”,怎么能把这“燕”视为王谢一样的“自负”形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