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能“教会学生”吗?
下课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桌有张字条,说请教如何教会学生说理。字条是位很善思考的同行留的,平日他也喜欢教学交流。后来遇见他,我便说,你出的题目太大了,我无能回答;他笑笑走了。不久他就此议题写了四五千字,发表在校园博客上。反复读过这篇博文之后,我更佩服这位同行独立思考和坦诚表达的精神,同时也开始怀疑自己:我能“教会学生”吗?
当初一看字条,我也觉得如何“教会学生”说理,确实是语文教学的重要问题,但又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的;后来想,事实上,语文课不正是训练孩子的思维能力的吗?讲解词义,训练其明确概念;分析句子,训练其准确判断;理清思路,训练其严密推理。概念,判断,推理,不是思维的基本要素么?也许教师不够自觉,现在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让语文教学中的思维训练变得更自觉,自然很好。可这位同行却忧虑现状并非如此,认为现在语文教师“多是讲技术的老师,却很少引导学生思考的启蒙者”;这就让我意识到,“教会”的前提,还是语文教师自身问题。于是,我就不得不反躬自问:我能够吗?
做教师了,能够走上讲台,不就意味着我能够吗?然而正是这种几乎“天然”的文化知识的优越感,让不少教师不屑思考追问。比如“教会”二字是什么意思?有怎样的意味?作为一种能力能够“教”吗?即使能“教”,“教”过之后,孩子就真“会”了吗?
如此追问思考后,我心虚了,没有先前那样自以为是和理直气壮了。现在只好慢慢琢磨“教”、“会”、“学生”这几个看似意义很明白的字眼了,也算是“说理”从我做起吧。
所谓“教”是教师的基本行为,广义的理解,可以用上韩愈话“传道授业解惑”;这行为的特征就是动嘴皮子,即通过言说使孩子明白言语要表达的内容或按照言语的指令去行动。按照上述的理解,“教”有两个要义:第一,它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有明确的使动性;第二,这种使动性,又表现为两层目的,一是理解言语内容,二是践行言语指令。
所谓“会”是指孩子受“教”后,产生的相应行为与所“教”目的的契合度,即“教”的效果,也就是所谓“使动性”实现的程度。与“教”这行为的使动性对应,“会”也有两个层次的标准:第一,理解“教”言语的内容,获得知识与感悟;第二,掌握“教”的要领,并能具体操作,形成相应的技能。依据变化的内因和外因的理论,“会”与“不会”,虽然与“教”者密切关联,但取决定作用的还是“受教”者内因;从这个意义上说,“会”与“不会”就不全是“教”者的责任了。
有人说“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孩子”,这如果从理论上说得通的,那么这种“理论”本身也只是不讲理的“理论”,其本质就是权力的蛮横武断。可不少同行却信以为真,真的以为自己有“教会”的能耐,大肆夸张学校的“加工”能力;这是非常可悲的事。
再说,所谓的“学生”吧。“学生”是与“教师”相对的概念,指正在学校或其他学习地方受教育的人。我这位同行讨论“如何教会学生说理”议题,应该是从这个意义使用这个概念的。可我一般不喜欢使用,而常用“孩子”或“同学”来替代。
因为,“孩子”虽有幼稚的一面,更有可爱的一面;幼稚为“教”提供了广阔空间,而“可爱”又能让“教”者回归天然,能刷新其满是尘俗污垢的心灵。“同学”则可让施“教”与受“教”双方平等相待,真正相互学习,共同成长。而使用“学生”这个概念,就暗含着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老师”;而“老师”又理所当然处在可以俯视“学生”的“教坛”高位之上了,“教学”也可能被简化为“我教你学”。这是我不敢苟同而十分警惕的。
我以为,现代课堂教学的主体不只有教师一方,如果不否定教学是文化交流思想互动的话,那么“教”就不光是教师的行为,而“学”也未必全是孩子的被动反应。事实上,我常在教学课堂中,被孩子启发教育着。
讲读《甘地被刺》一文,有同学质疑:甘地被刺后,举国悲恸;甘地在印度被崇拜与毛泽东在中国被神化一样吗?接着同学们七嘴八舌:有的说,不同,因为印度人崇敬甘地是从自己利益出发的,没有强迫;有的说,因权力而崇拜与因自觉而崇拜当然不同的;还有的说,当时印度社会还没有完全独立统一,这种情况下的崇拜,与中国当时的情况很不一样。……
如此的质疑讨论,孩子的意见我自然不全认同,但它给了我思想的触动是巨大的;怎么不能说,此时此刻,我这个教师完全成了只在聆听“学生”呢?这样互动的场景应该是现代教学课堂的常态,教师能够高高占据讲坛而成为文化思想的垄断者吗?
有了以上的琢磨,我确实不敢说,我能够“教会学生”了。虽然如此,作为肩负教育责任的教师,我并不会因此推卸“教”的责任,只是不能把“教”局限于“言传”,而更应自觉地“身教”。比如有关说理,就应该从看似明白的元概念入手,认真追问,严谨思考;只有这样从自己做起,孩子才可能习得概念、判断、推理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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