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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8 8:33:00
>>二十世纪初的德语教育政策

随着《辛丑条约》的签订,中国深陷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社会风雨飘摇,清政府的统治摇摇欲坠,改革势在必行。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1904年清政府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由于这一年是中国旧历的“癸卯年”,所以又叫“癸卯学制”。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且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的学制。《奏定学堂章程》细则中就外语教育做出以下规定“小学堂毋庸兼习洋文”而“中学堂以上各学堂,必勤习洋文”。其中第二章第四节“中学堂各种分科教法”中对外语的说明是:“外国语为中学堂必需而最重之功课,各国学堂皆同。习外国文之要义,在娴习普通之东语、英语及俄法德语,而英语、东语为尤要;使得临事应用,增进智能。其教法应由语学教员临时酌定,要以精熟为主,盖中学教育,以人人知国家,知世界为主,上之则入高等专门各学堂,必使之能读西书;下之则从事各种实业,虽远适异域,不假翻译。方今世界舟车交通,旅欧美若户庭;假令不能读其书,不能与之对话,既不能知其情状。故外国中学堂语学钟点,较为最多。中国情形不同,故经学外语学钟点亦不能不增加”[1]。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癸卯学制”非常强调外语学习的重要性,对外语学习的原因、目标、课时量的设置做出了总领式的概括规定。

在“癸卯学制”中的外语教育政策仍是将东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统一称为外国文而作出的规定,没有针对德语教育单独作出细致的规定,但可以看出外语教育在这一时期受到了很大的重视,无论学生学习哪种语言,都应“勤习”,并达到可以流畅阅读书籍及翻译的目标,对外语教学也给出了概括性的指导意见,要求“其教法应由语学教员临时酌定”。较“洋务运动”时期,德语教育政策在缓慢地进步和发展。


[1]李娅玲.中国外语教育政策发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83.

lisaji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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