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精神病患者持刀伤人事件频发。或许我们每个人都闪现过同样的担忧——不知哪天,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或后代,被罹患精神病的路人砍伤了,如何是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刑事责任豁免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保护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一大进步,但也遭来不少争议与诟病——“精神病杀人,法律却杀不了精神病”?
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精神病患者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倾向,患者也往往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安全隐患。
有一组数据比较吓人,但也是真实的。根据美国国家精神健康中心于2013年7月提供的数据,美国的精神病患者大约有5800万人(包括已被治愈的精神病患者),也就是说每5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曾患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照理来说在美国精神病伤人事件发生率更高,但事实是,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和风险往往一早被控制住了。原因归纳起来只有一点:上至政府,下至民众的重视。一,政府对精神病药物的制造研发非常重视;二、精神病诊治被纳入医保范畴;三、当发现症状美国人大多自觉求医,配合治疗。 让我感动的是美国人对疾病的态度是认真,负责的。虽然这部分得益于相对健全的医疗体制,但也跟个人对精神健康的认识有关。这是文化教育的结果。
根统计,我国各类精神病患者超1亿,但80%患者没有得到有效治疗。我国的精神病救治现状不理想,除了了医疗资源不足、治疗费用昂贵、后续干预缺乏(救治体系不完善)等原因以外,社会歧视和人们的病耻感是影响精神病及时救治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国家医疗体制的逐渐完善,精神病不但已纳入医保范畴,日后将会有更多的相应治疗保障措施。所以,社会和人的观念严重滞后,导致精神病人不容易被发现或拖延治疗,为社会安全埋下了重大的隐患。尤其是一些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疾病如抑郁症,一发作起来就是砍人杀人,这些事情屡见报端。且抑郁症发作年龄有年轻化趋势,也逐渐蔓延到大学生和知识分子群体。
所以,当您看到那些触目惊心的寝室杀人案,你可以不理解那人的所做作为,但绝不可以把它看做是一个个体事件那么简单,从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为,有众多的精神病隐患可能潜伏在我们的周围,伺机而发。
远比精神病杀人行为更可怕的,是我们看待精神病的态度。
如果你的周遭有精神病人或可疑精神病者,请不要用异样的眼光歧视他们,平日生活里尽可能理解并包容他因病与人产生的冲突和摩擦。并尽自己所能规劝他及早就医。 如果你的家人患有精神病或有可疑症状,勿以保护他们为借口而对外隐瞒,企图大事化小。请您发起重视,劝诫他寻求医疗诊断与帮助,并在事后动员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来支持他的康复。让我们为健康美好的社会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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