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不过是个软柿子
近日故宫因“三失”而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一是失窃于非专业的“小贼”而非江洋大盗,二是为感谢抓贼的警局而送的锦旗,错把撼动之“撼”当做捍卫之“捍”使用;三是知情人爆料,他与百余名长江商学院CEO班学员均收到一份徽标为紫禁城建福宫的《入会协议书》,会员需按期交付年费,成为会员可享受在建福宫宴请、开会等服务。5月16日《中国青年报》称故宫建福宫内或已于上月建成会所,并举办了开幕仪式,有众多富豪接到入会邀请。
故宫这“三失”,被某主流媒体称为“失守、失语与失明”。媒体兴奋,群众惊诧,故宫丢人。不过,此三件事不同属一个“丢人级别”,并且,若据“一重标准”和“流行惯例”分析,三件事中,有两件事并不属于“丢人”或出格的错误。
被盗说明不了失主道德有亏,小偷被当场发现,倒是可以说明故宫保安并非虚设。即便平日总端着枪严防死守的地方,也难做到数十年万无一失。而故宫保安设计立足于防专业大盗和高智力犯罪,其实这正是被弱智小贼钻空子的原因。只有弱智小贼才不知天高地厚,不被故宫的威名与高科技所震慑,于是反倒造出一段江洋大盗所不能为之的传奇故事。
送锦旗这一招,国家机构、平头百姓,还有江湖上卖大力丸的人士,都喜闻乐见。故宫给警察的锦旗用错了“撼”字,错误很低级,显示故宫领导文字水平在普通人之下。尽管如此,虽则丢人但不算大错,这并没伤害谁,用不着过分计较。有人因此感叹用人失误和“文化失落”,这有点无病呻吟的嫌疑了———权力并不以“学识水平”和“文字水平”为据选拔人才,你能正确使用汉字,并不意味着你比故宫官员忠诚可靠、称职。所以,这里也没必要上纲上线、过度引申。
成为故宫建福宫会员,交付年费就享受在建福宫宴请、开会等服务,这件事一般认为很严重、最丢人,其实并非如此。道理在于:第一,故宫成立公司就是要赚钱的,而故宫赚钱必得运用故宫资源、发挥品牌和地位和“文化优势”。
第二,故宫成为“顶级富豪私人会所”,那是因为有这个硬件和配套条件,赚富豪的钱,在赚钱合法的情况下这就是个好策划。故宫不赚富人的钱赚谁的钱?穷人铁定成不了故宫大客户,最多也就是当个交门票钱的客户。钱交得少就进去瞧瞧故宫面貌,交上一笔大钱则使用一个下故宫设施,这两种情况并无性质上的差别,都是一卖一买的生意。
第三,凡是高档、豪华的场所,都没有“穷人场所”;即便穷人反对故宫成为“私人会所”,没有“高级穷人会所”的事实也不因此而改变。
第四,故宫不可以赚钱的话,那么按同样的理由,还有些重要场所也不能创收。但我们见到过许多商家、个人在某些“了不起的”场所开会、摆宴、搞仪式,还有些商品上写着“某某场所指定”,这都是要交上一笔大钱的,而这些场所之重要较之故宫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故宫方面的可爱之处还是有的,他们竟然没有坦承“富豪会所”的勇气。其实,回应说“并不违法”,这是“为国分忧”,并且是“取之于富用之于民”就得了。)
还有哪儿不“失守”?还有哪儿不“失明”?还有哪儿“有文化”?贪腐动辄千万亿万,强拆夺命仍振振有词,公路设卡只为分钱,昏话假话泛滥于海内……由此可见,故宫的小贼实在小,故宫文化仍不低。
不过,拣软柿子捏,这是传统的且流行的文化,而眼下这阵被宠幸的软柿子,名字就叫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