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细读之《短歌行》
先理解一个原则性大问题:细读必须从大处着眼。若拘泥于细节局部,难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先掉个书袋:《魏略》记载,孔明在荆州,与石广元、徐元直、孟公威俱游学,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所谓“大略”,并不是指“大意”、“大概”之类不求甚解的意思,而含有“重点”“要义”“方略”之意。
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实在是因为细读法被大家误用为关注细节,从而导致解这首诗几乎都在“忧”或“愁”上大做文章,穿凿附会,结果头绪复杂,且自相矛盾,让人越来越糊涂。细读法不是这样用的!细读法当然关注细节,但更关注文本整体性,思维逻辑性,绝不以辞害意。
全诗共四节,人教版把它拦腰斩成了两半,实在是大煞风景。我敢断言,这帮学究根本就没有读懂这首诗。
这首诗具体作于何时何背景,无人知晓,也没有定论,但我个人还是倾向于东坡所解,“酾酒临江,横槊赋诗”,至于到底是赤壁之战前,还是战后回到北方,在铜雀台宴集,那就不太确定了,虽然我本人更相信坡公之说。通读全诗,大致可以确定,此诗应是酒宴之作,是曹操大宴文武时酒酣耳热性之所至的作品。当时“文学的自觉时代”尚未来临,诗歌的社交功能是主体。所以,不太可能是纯粹的个人抒怀,或者如某些人猜想的那样与政令一起颁布。
这首诗的第一节应该是即景应景之歌,也可称为起兴。酒的反复出现,应该能够证明诗作背景吧。当时大宴宾客,对酒当歌,此乐何极,哪里还有什么忧愁,都用杯中酒化解了吧。至于“人生几何”之慨,或曰悲,可以把它理解成社交套话,不必放在心上。中国人就是这样,“兴尽悲来”,“盈虚有数”,喜与悲,苦与乐永远是孪生的,相爱相杀。当然,这个话也可以结合时代背景来理解。那是个动荡的时代,“自董卓专权以来,豪杰并起”,争夺与杀戮是社会的常态,“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大家都见识过了,自然生出生命短暂、生命脆弱如朝露之感。但唯其如此,才更应“慨当以慷”,更应享受人生的美好,唯有杯中杜康酒,才是对生命最好的回馈。这是英雄豪杰们的聚会,当然狂放不羁,豪迈洒脱,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才是先民们最粗朴最本真的生命形态。这一点上,古今中外其实都是一致的,酒神崇拜的尽情狂欢,是人类共通的渴望。两千载之后,我们都仿佛感受得到宴会的热烈与欢快。站在这个角度,我理解,整个第一节都是起兴,后面才是诗人想表达的内容。如果非得要把“忧思”落到实处,强调诗人念念不忘功业未建,那快乐还能如何尽兴呢!
至于诗的第二节如何理解,这个应该结合特定时代。夫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何解?认真读过《左传》的人不难发现,贵族聚会或国际外交场合,唱《诗》的片段几乎是惯例,不为显示才学,只为特定情景下的表情达意,因此近乎完全是断章取义,即只取某个词或一句的意思,与整首诗的大意主旨其实是不搭的。没办法,那个年代的交际用语就是如此,否则显得你很low,被人鄙视。这里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
前四句出自《诗经·郑风·子衿》,青衿,是周代读书人的服装,这里用借代手法。原诗写姑娘思念情人,情根深种,是首纯粹的爱情诗,但曹操在这里唱出来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他的口味不会这么重,所以,这里的“君”肯定指人才,并且只能是指欢饮的在座诸位。后四句出自《诗经·小雅·鹿鸣》,“嘉宾”也只能是在座的诸公。道理很简单,如果是泛指或它指,我相信当时没人会舒服,合着你请我喝酒,心里念叨的却另有其人。顺便补充一点,刘邦的《大风歌》相信大家不陌生,他说“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其实猛士就在身边,就是和他一起打天下的一帮老弟兄,绝不是在他们之外另寻所谓的“猛士”,否则就不合常理了。应该说,这两段诗唱在此处非常贴切,非常应景,丝毫没有割裂与硬贴标签的嫌疑,唱的人发自肺腑,真切动人,听的人心情愉悦,必定当歌相和也。如果我们还能进一步理解到,当时所谓的文化毕竟非常有限,《诗》一定是所有文化人的入门课必修课,你唱诗必定引来最广泛的共鸣,最热烈的回应。所谓宾主尽欢,不外如是。
如果我们再结合当时曹操颁布的《求贤令》,就更好理解了。不要小瞧了这篇政令,它是对当时唯出身唯门第社会风气的一大突破,给了苦闷中的人以希望,更让人看到了结束苦难的希望。曹操本人就出身低贱,起兵时就被豪门士族瞧不起,因此他更能体察下情,更能把准这个时代的脉搏,所以他才能唯才是举,求贤若渴,赢得民心,更赢得士人心,最终脱颖而出统一北方。士人感激曹操,给他们提供了发挥才干的舞台;曹操感激士人,出谋划策,竭尽全力,才有了一个“和谐盛世”。
所以,在诗的第三节,曹操表达了自己的感激:多谢你们不嫌弃我出身卑微,不辞劳苦前来投奔我,辅佐我成就大业,我永远铭记。今天的酒宴上大家谈笑风生,敞开心扉,坦荡赤诚,欢歌笑语不断,多愉快的场面啊!这样解读,诗的二三节本就是语意与抒情完整连贯的一体,怎么能够分开呢?至于前四句,我的解读就是“览其大略”。“明明如月”,其实说的是今晚月光皎洁,“何时可掇”,或“辍”或“缀”,都与眼前之景有关,欢饮渐至高潮,当是起兴。至于“忧从中来,不可断绝”,则更与宴会之欢快不搭,最好不要当真,此处不妨将它们全都理解为起兴。曹操毕竟是老派文人,在五言渐成时髦的当下,他的诗多是四言,颇有古风,比如起兴。起兴本是民歌手法,纯粹的文人用得不多,但宴饮之际,思维短路,一时半会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说上几句场面话套话,圆上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随后思路跟得上,前后语意连贯顺畅,也是好诗。这种随性的“旁逸”,正好说明宾主皆已有醉意,正是情绪高涨时,真性情自然流露时,绝不能以后世职业文学家的用笔标准来衡量。
第四节是全诗的结尾,歌的高潮,也是宴会的高潮了。前四句还是应该把它理解成起兴,至多是比兼兴。《诗》常用此起兴手法表示时间变化事件进程,此时夜已深,更见月明而星稀。至于大半夜为何会有“乌鹊南飞”,或者被欢饮的宴会闹得无法入睡,或者干脆就是虚写,是起兴,当不得真。当然,你一定要附会成贤才择良木而栖,在犹豫彷徨,也不是不行,只要曹公不介意在场诸公,和他一起浴血奋战打下一片江山的老弟兄们听了是否刺耳甚至发发飙。最后是卒章显志,表达虚怀若谷、礼贤下士的心意,而一个“周公”,就把曹操的政治理想表露无遗——愿天下因我而得到大治,我才是众望所归的圣人!我觉得,电视剧《三国演义》里这一节鲍国安演绎得非常到位,颇有王霸之气。当曹操唱出这一句时,在场所有人都下拜,敬服,他才是这个舞台上唯一的王者!这也是我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它完美地塑造了一个雄才伟略、踌躇满志、睥睨天下的英雄形象,一个赤诚坦荡的性情中人,一个雅量宽宏、谦卑下人的政治家形象。所以,我才觉得坡公在《赤壁赋》里对曹操的形象描绘和历史定位非常准确,如果真的是赤壁大败后回到北方后再唱,总感觉底气不足。
整体上看,这首诗应该是宴会上的即兴之作,既有欢聚畅饮,又有政治理想的抒发。而诗中几次提及的“忧”,不必太在意,就当它是古人常用的场面话,这样有取舍有主次,保持思路的连贯和主题的一致清晰,尽量还原诗歌创作的具体场景,才是文本细读的正确路径。